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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天命之子

“寓鳥的偶戲也不錯。”

禽鳥不比走獸,走獸多數愛好捕食,血統越高,性越兇殘。禽鳥是妖族中的藝者,他們喜愛樂舞,甚至以此為生。

所以,扶桑之木是東溟最和平的地方,哪怕最兇殘的妖修,來到此地也要把血淋淋的爪子收起來。

不過,這並不代表著禽鳥沒有紛爭流血,這麼多年來,扶桑之木的妖修,為了爭奪更好的位置,打得還少麼?金烏自詡禽鳥最強部族,金翅大鵬、帝江,這些上古異種都不服,爭爭吵吵,打打鬧鬧,是扶桑之木每年都少不了的戲碼。這幾百年來,連火鴉一族也參與其中了。

珍珍說:“火鴉據說與畢方神鳥同出一族,血統也很高貴……”

芳芳卻道:“這只是自稱吧?古時有人將畢方叫做火鴉,可要說現在的火鴉和畢方有什麼關係,實在看不出來。他們化形也不比我們早。”

“這麼說倒也是……”

兩人一齊感嘆:“怎麼天命之子就生於他們族中呢?”

“你們說的是獸族少主嗎?”

珍珍和芳芳忍住糾正她的衝動。

種族這個詞,從來都是相對的。比如,之於人族,他們是妖族。之於草木一族,他們是鳥獸一族。再細分,還可以分成禽鳥和走獸,也就是扁毛和圓毛。

草木與鳥獸分居天阿和大荒,來往不多,大荒的妖族之爭,最主要的是扁毛圓毛之爭。

習性所限,在大荒佔據統治地位的,還是圓毛走獸,他們習慣簡稱鳥獸一族為獸族,這在禽鳥們聽來,很不順耳。

不過,對方是客人,還是前輩,珍珍和芳芳沒有反駁。這個問題爭起來,圓毛扁毛們又要吵了,現在扁毛內部還沒鬧完呢!

珍珍說:“就是參商公子,火鴉一族自從參商公子降世,也成了扶桑之木的大部族……”

這件事,是禽鳥最喜歡談論的話題了。他們一直被走獸壓制,終於有一次,是他們壓著走獸。

獸族少主?是扁毛的好不好?你們圓毛的牛氣,還不是得認我們扁毛的當少主?

從這個角度想,珍珍和芳芳心情大好,你一句我一句地討論起來。

“聽說金烏又在鬧了?”

“何止在鬧啊,聽長老說,這次可能會打起來。上次火鴉佔了扶桑東枝,他們本來就不服。”

“不會吧?重明鳥不是支援火鴉嗎?帝江和金翅大鵬也看不慣金烏,他們還鬧?”

重明鳥、帝江和金翅大鵬都是扶桑之木的大部族。血統同樣高貴。不過。因為後代繁衍不多,沒有金烏勢大。

“可是,九鳳站在金烏這邊,瞿如好像也支援他們。”

“對哦,青鳥和玄鳥一定很希望他們打起來……”

靈玉聽了一會兒,道:“前幾年聽說這事又開始鬧了,都兩百多年了,還沒鬧出個結果?”

珍珍說:“怎麼可能鬧出結果?就算真的是。金烏也不會認啊!”

“對,只要不是出在金烏族中,它們就不會認。”芳芳非常犀利地直指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