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契約靠譜嗎?”
“當然。”
因果神明肯定,“信仰契約一旦達成,任何神明都必須遵守!這是早期神國立足的根本,就算歸溟也無法與之抗衡!為了防止有的違背原則,就算你把原主殺了,信仰契約依然會抽取資金。”
“哦……”
陳明懂了,“開發商跑了也得交錢。”
因果神明:???
“咳。”
“沒事。”
陳明咳嗽一聲。
總之。
信仰契約就是這麼強大。
尤其是第二種按照比例分成的,其實就是神國編制立足的根基。
神位的根本。
神位提供神明編制,而每一個神明的信仰之力都會提交一成給神位,看上去很少,但實際上非常恐怖!
而擁有神位的神明也需要提交一定比例給神國。
這就是神國的根基。
“我們可以用第一種方式。”
因果神明很是憨厚的說道。
“為什麼不用第二種?”
“不會呀。”
因果神明很坦誠,“那種契約乃是神國秘辛,只有歸溟這等存在才能掌控!但第一種就不一樣了……”
“神國人人都會。”
“因此。”
“我每個月信仰獲取大概十萬指數,我拿出九萬九給您。”
因果神明很是霸氣的說道。
是麼?
陳明笑而不語,“我出去一趟。”
“好。”
因果神明倒是無所謂。
哼哼。
他提出了自然是不怕查。
無論怎麼查,他明面上的收益就在十萬信仰之力左右。
實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