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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章 加維爾.洛肯的記憶(求訂閱)

那對父母哭了起來。

父親的身子在顫抖著。

母親嚇得整個身子都軟了下去。

“住手。”超人大喊道:“求求你,不要那樣做。”

“當然,只要你殺了他,我就會住手。”布魯斯.韋恩露出笑容,指向哀嚎的小丑,咧開的嘴露出了滿是涎液的牙齒。

超人看向小丑,對方的眼神帶著渴求。

他想超人殺了他。

死亡至少是一種解脫。

那個瘋子沒有對他進行任何肉體的折磨,只是不斷用那些手下和哈莉來刺激他。

一遍又一遍。

小丑曾經並不是一個絕望的人。

他生活在一個普通的家庭,有著一份卑微的職業。

一個在馬戲團表演,讓人們取樂的小丑。

而他的母親是一個被那些黑暗歲月逼瘋的女人。

在那個歲月,男人出賣女人,老人出賣孩子,妻子出賣丈夫,兒子出賣父親,每個人都活在忐忑之中,活在絕望之中。

他的母親曾是哥譚市一位大人物的情人。

對方為了自保,誘騙他的母親簽了認罪狀。

將所有的事情推到了他母親的身上,指責對方蓄意勾引他。

那個可憐的女人差點被當成道德敗壞直接給打死。

幸運的是,她有了一個孩子,才得到些許同情活了下來。

小丑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

他天生就患有難以控制的狂笑症,一直受到歧視。

瘋掉的母親對他也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可小丑依舊堅強地活著,努力著將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

直到這個社會將他逼成了一個瘋子。

他傾盡一切嘗試在哥譚市安家,卻遭遇建設商捲款潛逃,最終他購買的房屋並沒有完工。

不但血本無歸,還被迫承擔高額債務。

銀行打電話威脅他,要起訴他,他的房子應該去找建設商,可他欠的錢必須得要還。

老闆提出要全能崗位,要增效降本,決定裁員,一向不懂得阿諛奉承的小丑就下崗了。

對方沒有對他進行任何的賠償,直言讓小丑去告。

小丑被迫走上街頭,看看能不能賣藝,卻被哥譚市的執法人員沒收了所有東西。

原因是影響了哥譚市的形象。

從母親留下的書信中,意外得知自己可能是哥譚市那一位大人物的兒子,他抱著最後的希望去認親,對方卻毫不留情地指出他只是一個被收養的孩子,他的母親是一個痴心妄想的女人。

然而,他卻在母親搜出了那位大人物給母親的情書,說明當初是那一位主動勾搭的,年幼無知的母親。

看到流氓欺負女孩,他見義勇為,卻被送進警察局,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