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常有,絕對有。”霍眠微微一笑。
“可是當事人似乎都不想承認。”
“他倆的脾氣,都是那種嘴硬的跟鴨子是的……讓他們自己承認,恐怕這有點難。”霍眠一邊攪拌著海鮮粥,一邊回道。
“那你覺得他倆配嗎?”秦楚又慢斯條理的問。
“還行吧,只要兩個人相互喜歡,就配。”
“為什麼別人的事情你這麼理智,昨天我表白的時候,你一大堆的理由……還說什麼兩個世界。”
面對秦楚的質問,霍眠笑噴,“你要不要這麼記仇?”
“我就是一個非常記仇的人啊,可是我對女朋友可以放寬政策……。”
“那我謝謝你唄。”霍眠繼續傻笑。
“不客氣。”
兩人悠閒的吃完早餐後,秦楚就吩咐服務員送來兩套運動裝和一雙運動鞋。
全部都是耐克,秦楚喜歡打籃球,是耐克的忠實粉絲。
那時候耐克的代言人還是科比,秦楚最佩服的球星。
一套深藏色,一套淡黃色,都很好看。
不薄不厚,正好山上的溫度。
雲頂山這邊這一代雖然建了酒店,但是整體山脈很大。
當時那邊還沒有建造溫泉和採摘園,而去山上的路,還沒有修剪好臺階。
所以算是一個半開發的山脈,霍眠蠻喜歡爬山。
那時候年輕,一身的洪荒之力,覺得怎麼用都用不完。
哪怕本市的那幾個小山頭,她和志新都很興奮的去爬爬。
所以一聽秦楚要帶她爬山,霍眠很興奮。
只是她沒想到,秦楚還準備了兩套衣服,和鞋。
秦楚送的鞋,雖然還沒有霍司謙的貴,但是符合霍眠的性格。
她可不要什麼限量版,鞋是穿在腳上的,也不是拿來顯擺的。
“你都是按照我的尺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