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的臉上掛著淡淡的笑容,不急不緩的說道:“第二個條件很簡單,我準備和美聯邦建立外交關係,在美聯邦建立大使館,以促進雙方的交流,甚至,為了方便各州的中國百姓和中國反應情況,我還打算在各州建立大使館,這個條件是相互的,我也歡迎美聯邦在中國建立外交大使館,促進兩國的發展。”
“可行。”
林肯想都不想,直接答應下來。
西華德也點頭同意,對這個條件沒什麼意見。
畢竟,這是相互的事情。
李振豎起三根手指,嚴肅的說道:“我的第三個條件,但凡在美國犯罪的中國人,美聯邦必須交給中國處理,不能擅自處理中國人。”
“不可能。”
西華德臉色大變,斷然回絕。
這一點,影響太大了。
若是一個個中國百姓在美國殺人放火,而美國卻沒有處置的權利,國家肯定要亂套,這是不平等條約,這樣的條約,就如同昔日美聯邦和滿清簽訂的條約,也猶如英格蘭和滿清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就算西華德急需李振的幫助,也不可能同意這樣的事情,同樣的,國會和最高法院也不會同意。
條約帶來的影響太大,不是林肯和西華德能夠決定的。
先前的四個條件,在林肯的權利範圍內。
但是涉及到國家的底線,情況又不同。
林肯一巴掌拍在會議桌上,怒氣勃發,悍然站起身,朗聲說道:“李總統,我和西華德閣下是帶著誠意來的,是誠心的請您幫忙,但閣下卻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可能的條件,用這樣苛刻甚至是無禮的條件阻攔,我認為這是對我們的侮辱,既然李總統不願意幫助美聯邦,就當我和西華德沒有來過,告辭。”
說罷,林肯站起身,邁步準備離開。
西華德覺得林肯太霸氣了,這才是一國的總統啊。
面對李振,就該強勢。
李振並不著急,他也跟著站起來,攔住林肯,笑說道:“總統先生、國務卿閣下,不要急,不要發火,任何事情都好商量,我提出來的條件不合適,大家再商量嘛,你急吼吼的離開了,還洽談什麼呢,這是對美聯邦不負責,對美聯邦的百姓不負責。”
他連忙擺手,說道:“坐下,坐下說,不要急。”
李振服軟,林肯又回到座位上。
西華德坐下後,看向李振,眼中更是有著濃濃的忌憚。
這個人,刁鑽、狡猾、能屈能伸,很恐怖。
西華德已經很不想和李振對立,也不想和李振打交道,因為李振給了他太大的壓力,彷彿是一座巍峨不可攀登的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