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地飽餐了一頓,三人離開了義利快餐廳。
姚海軍提醒了一句:“方老師,您最近應該也聽過郵政系統和出版總署可能會有新的動作吧?”
“你說的是不是《關於改進出版物發行工作的聯合決定》?”
方言不禁意會,這項決定規定了原來由各家國營書店發行的雜誌全部移交到郵局辦理。
包括新華書店的期刊發行部門,也要和郵政局合併,從而在全國範圍實現“郵發合一”。
“沒錯。”
姚海軍說,以後創辦的新刊,必須要上了郵政系統的目錄,才能合法地在全國各地發行。
“這方面不用你們操心,我在郵政系統那塊還是有幾分薄面的。”
方言顯然把方方面面都考慮到了,料定了郵政部門會賣自己一個人情。
畢竟,《那山那人那狗》不管是,還是電影,可是讓郵政系統揚眉吐氣,倍兒有面子!
“那這個稿費該怎麼算呢?”
楊瀟邊走,邊說。
姚海軍同樣犯了難,方老師可是一個人包辦一整本專刊,就算是給年初新規的最高標準,千字16元,得到的回報也跟付出的辛勞完全不匹配,可規定就是規定,出版社不可能給出超出標準的稿費。
“所以啊,我希望除了稿費以外,能夠引進版稅制度。”
方言一副計劃通的樣子,打算跟科幻世界出版社簽訂一份出版合同。
比如,發行量20萬冊以下,拿6%,20萬到40萬,拿8%,40萬到60萬,就是10%。
80萬到100萬便是15%,100萬以上則拿20%,以此類推,最多可以拿到30%。
(PS:鄭淵傑的《童話大王》當初創刊時也是這種版稅模式)
事實上,一本專刊刊登的全是方言的,等於就是在出版方言的單行本,可誰讓國內的印刷稿酬的比例實在太低,根本沒法跟版稅比,這種出版合同相當於就是變相的“版稅”合同。
當然,前提條件是這本期刊必須持續不斷地連載下去,而且連載的都是同一個人的作品。
就像鄭淵傑的《童話大王》一樣,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與貝塔……
“方老師,這會不會有點太瘋狂了?”
楊瀟和姚海軍面面相覷。
“這有什麼瘋狂的,既然政策已經讓出版社從事業單位變成了企業性質,那出版物的商業化道路是必然要走的,只是早走晚走,走幾步路的問題。”方言道,“直接引入港臺以及海外出版公司的‘版稅制度’,這步子肯定邁得太大了,所以咱們退而求其次,邁一步,退半步,就只邁半步。”
“您說得雖然很有道理,可真的太瘋狂了!”
兩人就像看瘋子一樣,看著方老師。
按照這個版稅比例來算,如果專刊的價格定在1塊錢,每期100萬本,那可就是20萬吶!
現如今,一套四合院也就是萬把塊錢,這一期的稿費就夠買20套四合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