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雷風又給我打過來QQ電話。
他告訴我說,從監控攝像來分析看,這個人和洪慶有一定相似度。
但監控並不是那麼清晰,加上戴著面具、穿著白色寬大風衣,只能確定身高挺相似的。
我是真心鬱悶,洪慶那種一米九的高度在南方怎麼都是巨人般顯眼了。媽的,老子就一米七三,之前竟然還懷疑我?
踏馬的,早點看監控資訊不行嗎?
雷風說他把這件事上報給所長了,所長正在聯絡分局長。估計不能直接拿人,得上門盤查一下他當時在哪,有沒有不在場證據之類的。
我嘆了口氣,只能說了聲“辛苦了”。
其實我心裡挺疑惑的,難不成洪慶是煞筆?這麼明顯的身高差距,還想做事栽贓到我身上,不是引火燒身嗎?
但又要身高一米九左右、又要賊他媽能打、下手狠辣,除了洪慶我真的想不到其他人。
想不通就不想了,留給警方去解決吧。
我原以為這件事會告一段落,但第二天早上就收到雷風的新訊息。
他告訴我說,昨晚犯事的人不是洪慶,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而且···”雷風發來的語音訊息,有點欲言又止的意思,“告訴你一個更壞的訊息。”
“什麼?”我立即追問道。
“可能是受到啟發,加上荷花池那個,昨晚有四個戴熊貓面具的人犯罪了。搶劫、偷竊、打架鬥毆,這三樣都有了!”雷風的話語,讓我腦海裡“轟”的炸響一道驚雷。
我日尼瑪!
這樣一鬧,老子還敢戴尼瑪的熊貓面具,真不怕被當場報警抓走?
雷風說三個人都已經落網,唯有荷花池出現那個熊貓神龍見首不見尾。連指紋都沒有留下,就跟大海撈針似的難找。
“這三個人都是段飛虎手下,你知道他的用意了吧?”雷風沉聲向我問道。
我苦笑一聲,這還用說嗎?
雷風告訴我說,市局現在大為惱怒,正在擬定治安管理法。凡是在公共場合帶面具的人,一律以擾亂治安的名義拘留罰款,徹底杜絕這種仗著面具為所欲為的猖狂跡象!
尤其是熊貓面具,只要戴上,一律認定為犯罪嫌疑人收押調查!
段飛虎明著給我擺了個陽謀,用三個小弟犯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為代價,把我逼到了一個極度尷尬的處境:
要麼放棄熊貓這個身份,有多遠滾多遠;要麼繼續貪戀碧海明月城和麒麟堂的兩個場子收入,摘下熊貓面具繼續行事,讓他們看看熊貓的真面目!
選擇前者,我會丟失經濟來源、關係網、手下同生共死的弟兄,甚至說現有的一切也差不遠了。而沒有其他人的幫助,我不知道該怎麼報孟雪的仇。
我甚至懷疑,段飛虎吃定我想給孟雪報仇,所以不可能選擇放棄這一切。
選擇後者,我就要有清醒的覺悟:我能想著怎麼暗中一刀要了段飛虎的命,現在他知道我是誰,他也能這麼幹!
“呵呵呵。”我有些神經質地笑了,“薑還是老的辣啊。”
“老弟啊,”雷風發來語音訊息,嘆息道,“聽哥一句勸,放棄熊貓的身份,好好過日子吧。”
我靠著牆邊蹲下,腦子裡亂糟糟的,陷入天人交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