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哪怕是見多識廣的富家千金,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陣仗,無怪她人都看傻了。
一個人按住將近七百斤的龐然大物,一個勁寸拳猛攻,這畫面感太特麼具有震撼力。
別說七百斤的蒙古馬,就是按住一個兩百多斤的彪形大漢這麼打都不簡單。
我也就仗著這段時間的詠春苦練又有了進步,在努力摸索尋橋境界的手段,否則也不至於如此強悍。
我雙腿死死夾住野子身子兩邊,不讓它翻身。而這個姿勢,也讓它的四踢難以發揮作用,踹不到我身上。
只是片刻,頭馬便被打得吐出胃液和未消化的食物殘渣,看起來分外悽慘。
我停住了拳頭,摸向它的頭,它猛地一偏頭,用嘴咬了過來。
“還得打。”我乾脆一拳打向了它的碩大的馬頭,而後再次對小腹發起進攻。
片刻後,頭馬發出屈服般的低聲嘶鳴,已經沒了掙扎的力氣。
這次我再摸向它的頭,沒有任何反抗和阻攔。
“聽話。”我嘆息一聲,從它身上站了起來,走到一邊。
野子癱臥在泥地上,和我一樣,渾身都是泥漿,髒兮兮的。
等到它休息一會後,我拍了拍它的腦袋:“野子,跟我走。”
它當然聽不懂我的話,卻低下頭表示臣服,緩慢地踱著馬蹄跟在我身後。
那個千金大小姐好奇地打量著我,以及我身後垂頭喪氣的野子。
我看向野子,發覺這貨有點躲閃的意思,甚至還鬼精鬼精地打量著一旁。
我哭笑不得,看它這架勢,應該是被打怕了想要溜。
畢竟讓它畏懼,用武力就可以辦到。但要讓它認我為主,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辦到的。
就和鄉下養狗一樣。狗對主人忠誠,從來不是因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處的感情,以及住宿和餵養之恩。
“看你乾的好事!”我罵了一聲,對著馬頭就是一巴掌拍下去。
那個受傷的馴馬師已經被送走,不知道傷勢如何。
我只能欠著身,向這個千金小姐道歉。
這姑娘倒是挺好看的,有點美少女的意思。
她衝我笑笑,打量著我骯髒的衣服,好奇地問道:“你是鏟屎官?”
我頓覺尷尬,勉強點了點頭。
她嘆了口氣,由衷感嘆道:“不簡單啊,剛才的手段是詠春吧?”
“都已經在摸向尋橋了,厲害。”
我謙虛地說了聲“哪裡哪裡”,而後順著杆子往上爬,問她叫什麼名字。
原本我來這裡的目的就不是幹一輩子鏟屎官,有這種認識上流社會人物的機會,當然不會放過。
“你不認識我?”千金小姐驚訝地問道。
我一聽這個語氣就不得了,怎麼感覺她在金陵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就該認識她似的呢?
我苦笑一聲,說自己外地來的,人生地不熟。
千金小姐恍然大悟,隨後笑道:“我叫彭亦安,你叫我安安就行。”
她的笑容充斥著陽光,主動向我伸手,沒有半點高高在上的架子。
我當即客氣地和彭亦安握手,在階級差異下愣是沒敢叫“安安”,而是稱呼“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