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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就問你,要不要依法行政!

周雲率先表明對方程式違法。

然後王仲達直接就開始圍繞程式瑕疵來發力了。

“拆遷糾紛的原因是什麼,是補償糾紛,當事人覺得補償太少。”

“所以強拆之後,很多拆遷戶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強拆違法,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補償。”

“但是,我方證據可以證明,對方當事人已經在該拆遷行為中獲取到了足夠多的補償,這個補償比評估機構給的評估要多到百分之二十!”

“因此,糾結強拆行為是否違法已無意義,就算我方之前在拆遷行為中存在一定的程式瑕疵,但那也僅僅是瑕疵而已,不能以此來認定該行為違法。”

王仲達說完,柴耀陽臉色已經變好了,果然是張法官推薦的律師,確實有一套的。

我們直接認了,但表明態度,那是一個程式上的問題,後面已經給足了補償,所以根本沒必要確認違法。

一邊想著,柴耀陽一邊看向了對面的周雲,他很想知道周雲會怎麼應對這個。

周雲眼神眯了起來,這個王仲達確實是有一定水平的。

不過,以為這麼容易就能擊敗他?

在審判長問他還有什麼要說的時候,周雲開口道:“審判長,我認為被告方代理人在偷換概念!”

“我們要明確一點,當房屋被強拆後再補償的話,這個補償就已經不是補償了,而是賠償!”

話音落下,坐在周雲身邊本來很擔心的孫晨輝愣了一下,而和他一樣反應的還有柴耀陽與勞明城。

三人都瞪大了眼睛,這不是補償了?

周雲這邊已經繼續說道:“補償是什麼,是在合法拆遷中,為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由政府或者開發商對被拆遷人按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做出的經濟補償。”

“而賠償則是因為違法的拆遷行為,給予被拆遷人的侵權性質的賠償!”

為什麼要先補償後拆遷,核心就在於被拆遷這邊的權利保障。

人家好端端的房子啊,你上來直接給人拆了,完了說我給你補償?

你這叫什麼,你這叫耍流氓!

如果不能理解,那舉個例子,我看你不順眼上去直接給你兩巴掌,完了說我給你補償不就行了嘛!

那能行嗎?那鐵定不行啊,你踏馬這叫尋釁滋事,你得進拘留所待幾天才行,你得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放到房子上也一樣,你直接把房子拆了再和我談錢,其他什麼代價都不付出了,開什麼玩笑。

你是行政機關,就不是耍流氓了?

所以最高法就專門發了案例,如果是非法強拆的,那就要在評估的基礎上再多個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為什麼周雲很憤怒又很無奈,就是這了。

本來強拆就應該給這麼多的,結果對方還把這當做是一個條件,一個讓孫偉濤認罪認罰的條件!

周雲這邊繼續說道:“對方代理人把侵權賠償偷換為補償,這是嚴重的偷換概念,在評估基礎上多加百分之二十,那是他們應該做的!”

“而現在,對方代理人以此為由,認為我方當事人的權益沒有受到侵犯,簡直可笑至極!”

“先補償後拆遷,這是原則性的問題,是合法拆遷與非法強拆的界限,並不是對方所稱的簡單程式瑕疵!”

“相反,對方認為這是程式瑕疵,分明就是對於法律法規的嚴重踐踏!”

“而且,退一萬步說,如果想程式違規並不算什麼,那我們還要程式法做什麼,我們還要法律做什麼,我們還到底要不要依法行政!”

周雲的話擲地有聲,讓王仲達直接愣住了。

他現在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不是大哥,你這麼激動幹嘛,咱們只是代理人啊。

王仲達懵逼中,旁邊的柴耀陽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張嘴吼道:“你說什麼呢,你這什麼意思,啊,什麼意思!”

“你給我把話說清楚了,不然這事和你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