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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穿越時間的河流

——大家知道,我是在孤兒院長大的。為了能早日謀生,我結束中等教育的學業後直接開始技能培訓,學的是搞點製作。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給孤兒院的孩子帶去自己親手烘焙的甜點。學成後我進入一間麵包店當夥計。和麵、切劑、烘焙、銷售,基本上什麼都要做。有一天晚上,一個經常過來賣小圓麵包的女孩子在店門外遇到了麻煩。有個本地的公子哥喝了酒,在店外和女孩撞在一起。公子哥兒噴著酒氣要給女孩兒賠麵包。這是應該的,可是他買了麵包之後還想拉著女孩兒一塊兒走,兩人就在麵包店的門前開始拉扯。

這種事兒發生在麵包店的門口,我覺得本店應該負責。於是我請了半小時假,主動出門,假裝女孩子的男朋友,分開女孩兒和公子哥,把女孩兒送回家。

第二天,老闆就這件事誇讚我,還把頭天的考勤給我算全天。接著公子哥帶著幾個朋友來了。他們藉著挑選麵包的名頭,不停地把麵包、糕點丟在地上,然後撿回托盤。他們眼看著店員把那些髒了的麵包檢出去丟進垃圾桶,這當然是撿不乾淨的——好幾個人同時這樣,兩三個店員那裡看得過來?

我知道他們是衝著我來的。於是我脫掉圍裙走出門外,向他們勾手指。這是年輕人之間的挑釁。

我們在麵包店的門口打了一架。

呵呵,五個人,有三個滿身紋身的花胳膊——這是公子哥請來的打手,還有一個是他的朋友。我打倒了四個,連我自己在內,一共有五個人趴在地上起不來。這時候,我看到那個買麵包的女孩從不遠處匆匆拐進一條小巷。從那兒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那個公子哥的朋友,本來是不敢動手的,我看他膽小如鼠,也沒打他,結果在我自己爬不起來的一小會兒,這傢伙居然從後面給了我一酒瓶。

後來麵包店的老闆告訴我,我昏倒後警察(我們那裡的治安官)來了。警察看了監控,當場當做證據複製提走。現場參與鬥毆的六個人被拘捕四個,我和一個傷勢較重的人被直接送進了醫院。

兩個一起住院的傷員後來成了朋友。這傢伙還告訴我公子哥可能會繼續報復我。

這五個人都被判監三個月到半年。我當然也不好繼續在麵包店工作,轉而在離開那裡較遠的地方找了一份汽修學徒的工作。

“這就結束了?”這件事兒,三七開門知道大概,但沒有現在蘇老大說的這樣詳細。

“沒有完全結束。本地有個搏擊教練聽說了這件事,找到麵包店的老闆,看過影片之後認為我有搏擊運動的天賦。他找了我半年,快放棄尋找的時候才和我在汽修店偶遇。我決定和他學拳。”

馬丁叔叔也來插話:“你學習拳術不光是因為想打架吧?”

男爵略顯尷尬:“您覺得我很像街頭的小混混嗎?我當時的理由有三個。不被別人欺負、可以幫助別人、可以養活自己。”

馬丁叔叔對這個回答基本滿意:“年輕人能想到這些,已經很不容易了。我能感覺你有超越年紀的力量、穩如磐石的心境。你的磐石心法已經練到最高層了吧?”

聲聲曼覺得自己可以把暮光.橙語的故事接下去——

我也在孤兒院長大。有些大孩子會欺負年紀小的孩子,搶奪零食、玩具,在大人不在的時候懲罰別人、謾罵甚至毆打。這些我都經歷過。稍微長大,我所在的孤兒院被關閉,我被送到另外一家孤兒院。

這家孤兒院的情況要好很多,沒有人敢欺負弱小的孩子。因為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從這裡出去的大孩子經常回來看望這些孤兒。他會帶來平時很難見到的東西:零食、動漫書、儲存了很多動畫片的sd卡,還有每人一個的橙子。如果有人告訴他自己受到欺負,這位橙子哥會找那些喜歡欺負人的壞孩子‘講道理’。他會把壞孩子帶進洗手間,出來後沒有一個不是淚流滿面的!後來,橙子哥消失了,保育阿姨說他墮落了,依靠和人打架為生。他的人不能再進入孤兒院,但依舊會有橙子送來給大家分享。這反而讓他的名氣更大。等我長大,開始自己設法謀生,在一次技能考試的時候,居然看到有人在車上擺著半個橙子,我當時就懷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傳說中的橙子哥。等我開始暮光之洲的冒險生活,我才確定,那個在車上擺放了半個橙子的人,就是當初經常把自己節衣縮食購買的橙子送進孤兒院的大哥哥!我跟隨橙子哥一起建立了七劍傭兵團。再後來,七劍傭兵團的夥伴越來越多,大家的生活也逐漸的穩定和富足起來。在橙哥的幫助下,我甚至得到了特蕾莎嬤嬤的青睞,成為她的徒弟。所以,我不會允許任何人破壞七劍傭兵團得來不易的成果。

馬丁叔叔嘖嘖嘴:“特蕾莎嬤嬤?這可是一個強大的靠山!我想在秩序聯盟,沒有幾個人敢無緣無故的傷害你。她沒有傳授給你技能嗎?”

“有啊!我學會了‘你一定要燃燒!’您要看看嗎?”

“不需要啦。特蕾莎嬤嬤是人間最後一位聖徒,她的徒弟,絕不會用這些東西來玩笑的。”

聲聲曼記得白依依對特蕾莎的介紹:“有人說師傅是世間最後一位聖人!您怎麼說她是一位聖徒?”

“也許你的朋友說的沒錯。但我有我的見解。這句話可以送給你們每一個人:跟隨別人的人,是無法成為聖人的。他們的最高成就,只能是聖徒。雖然這也是世人仰望都無法看清的成就,但依舊和聖人存在天高地遠的差距!聖人,必須是開創性的——開創性的解讀人類力量的構成並掌控他!”

你這是忽悠還是實話?大話人人會講,可這一番大話要是這位‘馬丁叔叔’的真實見解,你的等級該有多高?至少也得和特蕾莎相差不大吧?驚詫於馬丁的煌煌大言,七劍開始私下溝通:“這什麼人?口氣比河馬還大?”

“什麼人?你們沒發現這人出現以後,咱們在路上就沒看到任何黃名的動植物了嗎?有這麼巧?”

“不管他。至少人家現在沒對咱們表現出惡意。嗯,準確的說,現在表現是善意。咱們別犯傻挑開對他的懷疑!”

金剛貓:“對!接著給他講故事!誰來?”

“你!”

“我?我去!我去就去!”

金剛貓的故事比較簡單。十八歲開始談戀愛,家裡不同意,都覺得女孩子配不上他——女孩子比他小一歲,和他一塊兒玩了幾天,蹦迪、唱k、逛酒吧,有一天被貓貓的大哥遇見了。這位大哥沒吱聲,偷偷拍了幾張女孩子的照片傳到家裡的資訊群:“這樣的女孩子不太適合咱們家。習慣啊,能給大家一個能接受的理由嗎?”

我去!年輕人談戀愛需要理由?那是你們大人的一貫做法!有理由的,那不是戀愛,那是交易好不好?金剛貓立刻燃了:“親哥嗎?這種事兒你不支援就算了,直接家裡群發,算不算背後捅刀子?”

女孩子的背景,大哥早就調查過了。有點錢,獨女,漂亮,各種任性,最關鍵是人家在遇到貓貓之前已經談過N次戀愛了。這女孩有沒有和自己的諸多男友上床,大哥還沒查清,但大家也能看出來,這就不可能是個雛兒!

習慣傷心之餘心裡清楚,有些事情,家裡人不會騙他。他找女孩質疑,人家居然非常吃驚:“不處上幾天怎麼知道彼此合不合適?要是談過戀愛就要結婚,我這兒哪還有你什麼事兒?”

“你是把我當備胎嗎?”

“別說的那麼難聽。我就是在輪胎店裡挑呢!誰叫我有這個資格?”

&nmp,我當時差點吐血!給爹媽一人一條資訊,說我要冷靜兩天,然後關了手機,帶了點漢圓,自己搭便車跑了幾千公里來到西域。後來吧,我哥還是找到了我,給我道歉,叫我回去。他說我要是能一個人混出點名堂,他就不逼我。我說給我一個月時間試試。一個月沒到,他自己給我打電話,說是看到我在《聖途》裡面上電視了,洲服通告,我算是成了華夏的知名遊戲玩家。他還跟我說了兩件事兒,一是隻要我能在《聖途》正常發展,家裡就不會管我。職業玩家也算是正當職業。二是那個女孩子,和她後來的男朋友一起嗑藥被送進了戒毒所。我哥還解釋說這件事不是他乾的。我金剛貓是什麼人?過去、現在、將來,我都不可能喜歡一個嗑藥的小太妹的!斷就斷了,現在的我,只想在聖途中間和大家一塊兒闖出一條通天大道!”

馬丁叔叔也有不懂的:“嗑藥是什麼意思?”

“哦,就是吸食一些致幻藥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