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他的聲音我頭皮都炸了,這話可怎麼說?說是被三個道士傷的?萬一警方找到道士的屍體那我可渾身張嘴都說不清了,可如果不說傷於道士之手,又該怎麼說?和警察可不能亂說話,一個字沒說明白,那就意味著大麻煩。
我這才想起來,醫院遇到我這種傷情肯定是要報警的,我怎麼想起跑到市立醫院處理傷口,這事兒應該去私營醫院。
可事到臨頭了總得圓謊,我道:“嗨,馬路上遇到個玩雜技的人瘋了,拿著鞭子要抽打小孩,我護住孩子,結果連中三元,都疼死我了。”
“還有這樣的事情?沒人報警啊?”
“是啊,這事兒是在臨山路發生的,那地兒本來就沒多少人。”
“耍雜技賣藝的人跑到臨山路?如果不是傻子能挑那種地方練攤?”
我腦袋已經開始冒汗了道:“誰知道呢,或許是從哪裡路過吧。”
“你去臨山路幹嗎?”吳彪皺眉道。
“我……閒的沒事兒轉到那個地方了。”
吳彪想了想道:“串子,你別當我是傻瓜,你身上的傷口到底是怎麼回事?”語調已經頗為嚴厲。
“我知道這事兒說出去沒人信,但真是這樣。”我愁眉苦臉道。
到這份上只能是一口咬死,決不放鬆,一旦扛不住我麻煩就大了,而且以我對吳彪的瞭解,他絕對不是一個徇私枉法的人,想到這兒我頭皮一陣陣發麻。
吳彪表情嚴峻的看著我過了很長時間道:“我在外面等你,處理好傷口咱們再聊。”
包紮完傷口我躊躇著出了病房,只見吳彪小聲的和兩名便衣說話,我注意到醫院長廊上的病人都不見了,只有幾名身強力壯的警察,見到我每個人表情都虎視眈眈。
他們疏散了人群必然就是為了抓捕我,看來身上這幾道傷口給我招惹了大麻煩。
有警察見到我衝我指了指,吳彪轉身朝我走來道:“傷口處理好了?”
“是的。”
“串子,剛剛收到訊息,青龍山發現的三具無頭屍衣服上有你的指紋,現場遺留的皮鞭上血跡經過對比和你的血樣完全吻合,你得和我去警局一趟了。”
我當時就暈了道:“吳局,你得相信我,這事兒不是我做的。”
“是不是你做的現在還說不上,相信警方不是吃乾飯的,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但前提是你必須接受調查。”說話間我看到一名刑警已經掏出手槍但背在身後,顯然他們對我的能力非常忌憚,一旦我有異動他們就會開槍。
想到這兒我嘆了口氣道:“我和你回去接受調查,但願我能說清楚這件事。”
“你問心無愧,自然就能說清楚。”
之後刑警們各自執行任務,押送我的兩輛警車一前一後的行駛在午夜空曠的馬路上,吳彪對駕駛員道:“回去後你先去睡一覺,我和猴子執行審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