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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四章 陷阱

經過層層上報,戰忽局高層決定對沈一凡進行適當警告,不能任由他胡來。

於是沈一凡被喊回了戰忽局總局。

局の長章肇鐘沒空管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由另一位領導代為傳達他的意思。

總之戰忽局方面希望沈一凡能早點離開燕京,並不要再惹是生非,他完全有更好的辦法處理那天的事,而不是把那些鬧事者都打成殘廢。

看在沈一凡立過大功的面子上,戰忽局方面當然不會因為一些不良人員被傷害就處分他,他們是個非常特殊的部門,部門成員的價值遠不是普通人可比,因此他們不會迂腐到因為一些不法分子被傷害,就懲罰自己的成員。

……

……

當沈一凡在戰忽局總局接受批評的時候,林夢夕回到了公司,去了人事部主任肖清芳的辦公室,提出要離職。

肖清芳四十來歲的年紀,長相雖然不足以成為娛樂明星,但也頗有女人味,而且跟公司老總嶽宗毅關係很好。

她聽到林夢夕說要離職,當然很驚訝,雖然聽說那天林夢夕在酒吧那邊出了點事,但她沒想到這麼嚴重,直接導致林夢夕要走。

她開始挽留林夢夕,並詢問林夢夕離職的理由。

林夢夕早就想好了說辭,認為繼續留在公司不利於她的發展。

肖清芳笑著解釋說林夢夕雖然長相和身材在國內屬於頂級,但由於不是科班出身,所以唱功和舞臺表現方面還是有所欠缺,正因為如此,公司才會讓她去酒吧這樣的複雜場合多鍛鍊。

上次的事是意外,以後公司方面會加強對她的保護,保證不會讓這種狀況再發生,而且關於她的工作內容,近期也會進行調整,讓她增加曝光度。

然而林夢夕已經不是剛踏入社會的小姑娘,不會因為對方空口畫的大餅就喜出望外,她依然堅持要離開公司。

她已經看透了這家公司的真面目,當她沒法按照高層的要求去接待客戶,拉攏金主時,她對公司來說就沒有了利用價值,不再會花費資源打造她,這違背了她的初衷。

她只是想認認真真的唱歌,而不摻雜進其他事裡面,這麼簡單的事在這家公司卻太難做到,所以她必須離開。

肖清芳幾次勸說無果後,終於換了臉色,從保險箱裡拿出一份合約影印件,說道:“這是你進公司時籤的合同,合同期是五年,上面寫明一旦你單方面違約,將賠償公司兩千萬的損失,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我什麼時候簽過這個合同?”林夢夕難以置信的拿起合同來看,上面確實有肖清芳提到的內容,簽名也像是她本人所寫,但是她當初進公司時籤的合同上明明沒有違約後賠償兩千萬的條款啊?

肖清芳這時語氣不善地說:“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你要麼拿兩千萬出來,立馬可以走人,要麼老老實實履行完合約,認真工作,要是惹惱了高層,把你雪藏到合同期結束,你的演藝生涯基本也就結束了。

咱們嶽總在娛樂圈還是有些門路的,想要封殺你一個新人就是幾句話的事。現在每年冒出來的新人可不少,你看看人家楊天寶,條件同樣不差,卻比你聽話得多,哪裡像你,這也不行,那也不肯,你這樣怎麼為公司做事?

既然走了這條路,就不能端著,得放下身段,你家裡沒這個條件,就別想著當公主,你沒那個命,還是多學點哄男人的手段比較好。”

肖清芳一口氣說了不少難聽的話,林夢夕卻根本沒有反駁的心思,她整個人依然處於茫然的狀態。

自己怎麼會簽下這麼一份合同呢?會不會是青禾娛樂造假?還是他們用了什麼手段?現在該怎麼辦?真的就這麼屈服,繼續在青禾工作?還是讓沈一凡來替自己付這兩千萬?

如果讓沈一凡知道這事,恐怕不會善罷甘休,事情將徹底鬧大,而自己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成了一個笑話,不但什麼都沒贏得,反而虧了兩千萬,說出去讓她顏面何存?

林夢夕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肖清芳辦公室的,耳邊環繞著的就是讓她認清現實,服從公司安排,否則以後別想在娛樂圈立足。

社會的黑暗超出了她的想象,現在她覺得麥展圖當初讓自己加入公司就是一場陰謀,從那一刻起她就註定了今天這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