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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第一筆代言

第二天一早,王毅做完日常的十公里訓練之後,便來到了酒店附近的球館。

今天系統給出的任務,是1000次lo三分。

完成任務的獎勵,是lo三分命中率40%。

這是什麼概念?

要知道,nba上賽季所有球員的平均三分命中率35%多一點。

最準的球隊是快船隊,他們的平均三分命中率是41%。

可見lo三分40%的命中率有多誇張。

有人說了,詹姆斯的lo三分命中率恐怕超過40%了吧。

但詹姆斯的lo三分只是偶爾突施冷箭,因為投得少,樣本小,命中率高也就不足為奇了。

而如果lo三分命中率超過40%,那就是說王毅完全可以將lo三分當成常規武器。

就像去年全明星賽時,利拉德和庫裡那樣。

過了半場就射。

那該是何等樣的誇張!

雖然王毅有45%的三分命中率,但是那也與投籃遠近有關。

距離三分線越近,命中率越高。

距離三分線越遠,命中率越低。

而如果lo三分命中率達到40%的話,那麼他完全可以過了半場就扔。

整個半場都可以是他的射程。

當然,前提是他體能充沛。

心中激動之下,他當即擺放好了發球機,開始練習起來。

就在王毅練習了有一個小時後,球館的大門突然開啟。

但王毅訓練得太專注,而且是背對著大門,並沒有注意到。

唰!

lo三分命中。

唰!

再度命中。

唰!

接連命中三次。

這時,背後響起了掌聲。

啪啪啪啪啪!

王毅回頭,只見一道身影正站在大門口。

棕色長髮,身材傲人,一張西方的臉卻也符合東方的審美。

“妮可,你怎麼來了?”

王毅問。

看了看牆上的鐘。

才上午六點。

妮可從場邊的長椅上拿起王毅的毛巾,來到場中,遞給王毅。

“昨晚的簡訊你沒看到嗎?”

王毅點頭:“我看了。”

妮可:“英文你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