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蔭蔭這種畫出來的老虎,拉出去充個門面能行,真正遇事,絕對慫得快。她此番去搶富豪,不過是因酒力撐著,不然,借她一百個膽子也不敢啊。
唉,如今怎麼辦?去自首嘍,去找警察叔叔承認錯誤嘍!
然而,她剛邁沒幾步,一個西裝革履戴著金絲邊眼鏡的男人就出現了。
他朝孟蔭蔭肩上的黑色雙肩揹包上看了一眼,道:“您好,孟小姐,我叫戎玉安是化敬昱化先生的委託律師,這是委託書,您看一下!”說完,男人開啟手中的黑色資料夾從裡面抽出一張A4紙遞於孟蔭蔭。
“孟小姐,據我委託人化先生所述您在本月25號晚上,即昨天晚上19時40分進入一家名叫夜威的會所內,持刀脅迫我委託人,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我委託人化先生迫於無奈,按照孟小姐的指示,將身上財物盡數交出,其中包含:現金2萬餘元,阿瑪尼錢夾一個,瑞士男表一塊,某牌手機一部,共摺合人名幣315萬元。”男人低頭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夾,繼續道:“哦,錢包中有銀行卡13張,身份證一張,照片一張!”
“……”在男人說出315萬的時候,孟蔭蔭體內本就不安的三魂七魄全部被打散了,最後好不容易才拼湊在一起,但已無法成形成狀,無法安放於體內。
“孟小姐?”戎玉安見孟蔭蔭愣在了原地,雙目無神,嘴巴微張,於是,優雅的扶了扶鏡框,開口喚了一聲。
孟蔭蔭回神,目光顫顫抖抖的落到男人的臉上,嘴角抽動一下,發出一聲不知是什麼的音。
“哦,孟小姐,我委託人化先生表示,必須儘快尋回錢夾裡的照片,那張照片對化先生而言有著非比尋常的意義,所以請您將錢夾趕快歸還於化先生,化先生說了,只要您完好無損的將照片歸還,現金、手錶及手機全部贈於孟小姐。”
“呃?”
“孟小姐,這是我委託人簽下的協議書,上面除了以上本人所述內容外,還寫到:不予追究孟小姐任何法律責任。”說著,戎玉安將手中的黑色資料夾倒過來,將字型正向於孟蔭蔭,伸出右手食指,指向文中某一段落,“如果您現在歸還,就請在上面籤一下您的名字,名字簽下,協議生效。”
孟蔭蔭的神思一直處於遊離狀態,恍惚之中聽得這樣一聲指引,根本不辨對錯,提起簽字筆在紙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嗯,好了!”戎玉安收回資料夾看了一眼,點頭道:“那……孟小姐拿出來吧!”
“嗯?”
“錢夾!”戎玉安比劃了一個“請”的手勢,目光再次掃向她肩膀上的黑色揹包。
孟蔭蔭順著戎玉安的目光看向自己肩頭,然後,將揹包取下,從裡面摸出一款黑色男士錢夾。
還未等遞出去,一個男人便搶先拿走了,他開啟錢夾掃了一眼,將手中的A4紙從資料夾內抽出,放到孟蔭蔭的手中,接著,快速轉身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