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黑了,莊嚴仍舊在靶場上。
下午的訓練結束之後,所有人多累趴了,早回了排房裡抓緊時間休息,因為晚上還有夜訓。
出槍訓練是一種極其枯燥的訓練。
一個人反覆無數次像傻子一樣站在那裡反覆出槍、手槍、再出槍、再收槍……
看起來就像個設定好程式的機器人一樣。
不過莊嚴倒是覺得沒什麼問題。
士兵在戰場上本身就是一臺殺人機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殺傷敵人,儲存自己。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莊嚴已經完全沉浸在這種枯燥的聯絡中。
韓自詡曾經對莊嚴說過,你很有天分,但是你得愛上這行,你才會做到最好。
天賦只是一個上天的恩賜,能不能利用好就看自己。
如果你自己不熱愛狙擊這行,不愛上特種兵這個職業,你就沒法做到極致,充其量就是個混日子的。
混日子?
這三字莊嚴太熟悉了。
入伍會兒,他老想著這三個字。
不過現在估計他自己都把這三個字忘了。
他喜歡這種生活。
他喜歡那支85式狙擊槍,雖然在效能上它並非最優秀的。
他喜歡扣動扳機的一剎那,從槍管和槍膛裡溢位的硝煙味,還有子彈擊中靶心帶來的爽感。
他喜歡用閃電一樣的速度將92式手槍抽出來,使用各種姿勢朝目標射擊,讓槍聲響起如同彈奏一首歡快的樂章。
他喜歡超越自己——從100米精度射到600米遠距離狙擊,從打頭靶到打彈殼,看著自己的成績和射擊能力一步步上漲。
人就是要有這種鬥心。
和天鬥,和地鬥,和自己鬥,和別人鬥。
從一次次的集訓和一次次的比武中勝出,用實打實的成績來證實自己的價值。
當兵不僅僅是穿一身軍裝,還要讓這身軍裝成為最耀眼的驕傲。
“莊嚴,你瘋了啊!?”
蘇卉開的聲音從不遠處傳來。
莊嚴停下來,收起槍,轉頭朝身後看。
嚴肅也在。
“還有30分鐘開飯了,你不回去休息下?晚上還有體能夜訓!”
莊嚴脫下奔尼帽,擦了把臉上的汗水,從兜裡取出表秒,遞向蘇卉開:“你來得正好,我自己沒法給自己卡表,你幫我卡卡表,看看我從拔槍到擊發一共用時多少,看看有沒有進步。”
蘇卉開對嚴肅說:“你看,沒救了。”
嚴肅從莊嚴手裡接過表,蘇卉開一把搶了過去。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