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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章 不願意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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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有些緊迫,當元華是她的客戶,每年從元華這裡拿到不少錢。現在需要他發揮潛力了,讓元華知道她的錢沒有白花。

李靖看看手腕上的手錶,點頭道:“可以,但我只能在這裡工作了。”

這是元華的辦公室。

元華點點頭道:“辦公室借給你用!”

“那行,下午可以完成。”李靖說道,然後拿出協議重新修改,影印。

元華看了看,點頭道:“可以了,就是這樣。”

然後簽上自己的名字!

下午的時候,李靖去了國家游泳隊去找朱志濤。

朱志濤看到李靖,然後兩人一起出來。

“朱先生,這是重新按照你的要求修改的。”李靖說道,拿出兩份離婚協議書。

朱志濤沒心情看,拿過來就在上面簽了字,然後轉身離開。

對著離婚律師,朱志濤的確說不出來“謝謝”這兩個字。

他不想離婚,但不得不離婚!

李靖在後面說道:“朱先生,下個星期一,元華女士在東城區民政局門口等你。”

“我知道了。”朱志濤腳步頓了一下,然後又開始往前走。

還是要離婚了。

朱志濤即使說了小小,元華也不願意屈服,可見是鐵了心了,對他失望透頂了。

不管如何挽留也不會讓元華改變主意,很失望,但朱志濤也不想和元華鬧僵,以至於消耗了最後的情義。

本來朱志濤想告訴父母,他即將要離婚的,但一想到父母做得那些事情,他就不說了。

母親那樣的性子,定然會去大鬧,鬧得不可開交,即使最後上了法庭,他也不會多得到一分,更何況是他自願放棄的。

於是朱志濤並沒有說,變得非常沉默。

不過,朱母還是自以為是,認為兒子會像以前那樣解決一切,她沒必要擔心。

只是每天送到帽兒衚衕的蔬菜,肉類等食物,居然沒有了。

朱母在院子裡罵罵咧咧,說元華這是要餓死她。

朱志濤沒心情理會父母,拿著公文包,身份證,戶口本來到了東城區的民政局。

看到兒子離開,朱父有些忐忑,感覺有些不好,說道:“咱們是不是該跟兒子,兒媳婦好好說說啊?”

“說什麼啊,誰先說,就是誰先低頭。”朱母道,“我們如果不端起架子,那元華以後還不得上天啊!撐住,不要急!該吃吃,該喝喝!”

就在這時,家裡的保姆吳嬸,小心翼翼過來,道:“老夫人,今天的蔬菜和肉都沒有送過來。早上燒點粥,還有一些小菜,可以對付過去。可是中午就沒有菜了。”

自從個元華女士的公公婆婆來了,這家裡就跟來了太上皇,皇太后似的。

如果不是元華給的工資高,她早就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