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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兩句

掌珠完結了。

整整兩年又十天,漫長得像是一個夢。

我也從二十三歲,走到了二十五歲。

心態,觀念,想法,喜好,所有的一切都在發生著劇烈的改變。我甚至想不起,自己當年寫下掌珠時究竟是抱著怎樣的想法。但我應當,是有想要表達的東西的。

所以我寫了至純至善的人物,也寫了窮兇極惡懷有心魔的人。

這世界,是複雜的,是不公正的,也是飽是遺憾的。但這複雜裡,還有純粹;這不公正裡,也有平等。

這本書,歸根究底,是個悲觀主義者的樂觀嚮往,骨子裡,大約還是悲觀的。

所以雀奴會死,會有遺憾。

寫到那段劇情的時候,我也曾猶豫過,是不是要換一種寫法,讓她活著,讓一切都更圓滿,但我思來想去,最後還是按照最初的設定寫下去了。

我知道,我一定是個大寫的後媽……

可故事,不可能只有歡聲笑語。

即便是喜劇,真正好的作品核心仍然是個悲劇。

不過這種觀念,恐怕是不大適合網文的。網文的精髓理應是個爽字……所以我大概是個不合格的網文作者……

算上寫作速度,我就更加的不合格了。

掌珠是我寫的最慢的一本書,卻也是我傾注心血最多的一本。

寫文至今,我在它身上花費的精力,是其餘幾本書加起來也比不上的。甚至於被不少書友認定為倉促的最後一部分內容,我也反反覆覆,寫了五六遍,近四萬字的提綱。

可這些都不叫勤奮,也不叫努力。

如果寫得足夠好,不至於寫那麼多遍的故事提綱,更不至於天天推翻自己的想法卻仍不滿意。

這一切,都只能夠證明我能力不足。

這兩年來,發生了很多事,掌珠也同我開坑時預想的故事不大相同了。

我大概,只寫出了自己期待中的六分水準……

但這六分,竟然就已經足夠讓我無能為力,可見我有多不足……

我一直特別羨慕那些天賦型的作者,下筆便是故事,字字珠璣全是靈氣,但我不是他們中的一員,我只是個必須不斷地寫下去才能收穫微薄寫作經驗的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