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逸直視我的臉,死死的盯著我,冷冰冰的說,“說,什麼事?”
我深呼吸,“我拒絕。”
“拒絕什麼?”叢逸裝著聽不懂,繼續裝、逼,“話給我說完。”
面對叢逸,我總是束手無策,語無倫次,就像個打了敗仗計程車兵,“誰年輕的時候沒幹過荒唐事啊,叢總,何必要逼我呢?”
“逼你?”
“不是嗎?”
我迫切的想表明態度,“其實你不用這樣的,我出了這門就立馬離職,總行了吧?“
“不行,”叢逸一口否決,看我的眼神恨不得將我碎屍萬段,“拜你所賜,我離開A市八年了,如今剛回國,又剛到這公司,沒可信可用之人,總部給的時間又有限,秘書這個崗位如此特別,換了別人,我不信任,也沒你那麼瞭解我。”
“……”你大爺的,姐姐我哪兒瞭解你了。
再說,你也不見得真信任我呢。
叢逸的聲音壓得很低,嘴角嘲彎,“不過話又說回來,半個月婚假你是出去瀟灑了,我卻要為了站穩腳跟在這個錯失了好幾年的城市裡打拼,怎麼想怎麼都不爽呢。”
看看,果然狐狸的尾巴暴露了吧。
“隨便你,出去我就提辭職申請。”
我知道,此時此刻和這混蛋好好溝通交流已經是不可能的了,低低的丟下一句您愛咋地咋地便想出門。
“我一直在想,你給劉同解決的那幾筆單子,可以讓你在局子裡蹲多久?”
我聽得心頭直打顫,不管給人打工還是自己單幹,哪有什麼乾乾淨淨的人?可非要擺到檯面來,事情鐵定不簡單了。哪些單子,劉同只需把責任推脫到我一人身上就可以相安無事了。
可我不行,我會玩完。
因為我是直接負責人。
劉同是我領導,他吩咐的,我沒拒絕的權利。
說來也奇怪,我一個搞策劃的,時不時的就被姓劉的安排跟進一些棘手的工作,為了不被天天穿小鞋,但凡有辦法解決的,我都會按上頭的意思辦。
我轉過身,有氣無力的說,“叢逸,我有沒有說過,其實你還真挺了解我的。”
叢逸眯著眼,牽扯嘴角看著我。
我又走了過去,靠在他辦公桌前,輕輕的說,“記不記得,十五歲那年你把我扔水庫的時候,我說過什麼。”
“是嗎?不記得了。”
叢逸的眼神有一瞬間的恍惚。
不過短短几秒,他就若無其事的囑咐了一句,“晚上有個應酬,你跟我一起。”
頓了頓,又補了一句,“記得穿漂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