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殺的曹賊啊!
明明身懷大才,卻執著於錢財小道,浪費了他這身的本事。就曹秀所言,他這本書若真能著稱,天下黔首都得人手一本,就與那《日書》相當。
“你們倆這眼神啥意思,你行你上啊!你知道這玩意兒要寫多費時間嗎?禾、黍、麥、稻、稗、菽、枲、麻、瓠、桑……這些全都得實地去考察,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種法,得因地制宜耕種。”
曹秀是侃侃而談。
而後,無比認真的拍了拍二人肩膀。
“所以,這個流傳千古的好事便交給你們了。以後我說白話,你們負責給我潤色記錄,沒毛病吧?”
“……”
“……”
曹秀現在也是略顯心虛。
他雖然是穿越者,但至今也沒啥主角光環傍身,全都是靠著偷奸耍滑方能攢點錢糧。像這類農書,其實古代有很多本。比方說《氾勝之書》、《齊民要術》、《農政全書》……這些曹秀都聽過也看過,但很多都忘了。
他要能有過目不忘的本事,前世也不至於一事無成。他自個寫的則是想到什麼寫什麼,再加上自己的實地考察經驗而來,就有點類似於是各類農書的集合。
恥辱啊!
他咋就不能全都記得呢?
“秀兒這麼做,是何原因?”
“先前呢是閒著無聊,就當練字了。”
“你這字跡確實不錯。”
“這是草兒寫的,這才是我寫的。”
“……”
秦始皇望著竹簡上那如蚯蚓般扭曲的小篆,嘴角直抽。就這字,還好意思嘲笑他的字醜?!
曹秀長嘆口氣,繼續道:“本來我是想著說以後再用的,但既然想要加官進爵,那自然得拿出些真本事來。”
“有道理。”
秦始皇對此是相當的認可。
曹秀若想入秦為間,就必須得拿出真本事出來。要不然連泗水郡都出不去,更別想入咸陽為官。剛好這樣也能順勢把曹秀的底都給掏出來,如果今後曹秀死活都要反秦,那殺了也沒事。
於公於私,秦始皇都不會容忍反賊。即便曹秀救了他的命甚至還有大才,那也不成。策反他,已經是對他天大的恩德。
“這就是你的真本事?”
王翦握著半卷竹簡,忍不住吐槽。
他不否認這卷農書確實有價值,但實際上秦國已經有類似的律法了。秦國最重農耕,所以倉律中就記載了農田的種植方法。有些黔首農夫不擅農耕,會有當地的令史根據倉律教導他們,連一畝地用多少種子都有寫。
要是曹秀這本農書能寫完,興許還行。
可這就小半卷,哪裡夠格呢?
“先別急,咱慢慢來。”
曹秀說著便將絹帛取出,“比如說這曲轅犁,比現有的耕犁可要輕便省力的多了。這玩意兒可是我嘔心瀝血費盡心思復原出來的,保證有用!”
“等等……”秦始皇忍不住皺眉,“你難道忘了?汝身為當地亭長,應當持三尺木牘治理地方,而非越俎代庖做匠人的事。正所謂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
“誰越俎代庖了?”
“你這還沒有?”
“我這絹帛是撿的,又不是我搞的。”曹秀滿臉正色,淡然道:“我現在就要把這興農利器獻給國家!”
“???”
“……”
還有這種操作?!
【默默的求下推薦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