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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如果你是秦慕

於是,楊慕收拾好碗筷後,就抱著球球進了西屋。

木大郎正埋頭寫《慕歸》,見她進來,淡淡道:“今早生意可好?”

說起這個,楊慕就很開心,眉飛色舞道:“你猜我賺了多少銀子?”

木大郎抬眸看了看她開心的樣子,心裡暗暗嘆了口氣,道:“四兩還是五兩?”

自己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住人家的,哪裡有資格耍脾氣?不就是一塊蛋糕嗎?自己不與她計較就是了。

可是,憑什麼偏偏不給他蛋糕?

算了,他是個吃軟飯的!

可吃軟飯的怎麼了?就不配擁有蛋糕嗎?

木大郎腦子裡各種糾結。

楊慕則是挑眉道:“四兩五錢多!”

她大眼睛烏溜溜看著木大郎,期待的意味十分明顯。

木大郎鼻尖聞著少女的芳香,看著少女明媚的笑顏,早就把蛋糕的事情忘了。

少女滿臉“快誇我”的等待中,終於聽到了那句讚揚。

“還不錯!”

“哈哈!”楊慕喜滋滋。

上午看到那位白衣公子的時候,楊慕還覺得白衣公子的長相更精緻些,如今看著木大郎才發覺,還是木大郎的臉頰線條硬朗,更有味道。

想吃了他的心思更濃烈了,怎麼辦?

木大郎不知道楊慕的心思,只是給自己的話本子結了尾,之後指著上面的字,開始一個字一個字的教。

在楊慕看來,這就是一個借用了原主一部分故事的話本子,藝術來源於生活嘛。

書中的女主秦慕原本是護國公府的庶出小姐,後來因為生病去道觀養病。

結果那位跟著去的奶母是個見錢眼開又膽大包天的,竟然把小主子賣給了人牙子。

小女孩秦慕被人牙子賣來賣去,最終在一個山村裡落腳。

在村子裡的遭遇,與原主一樣,備受欺凌。

後來秦慕的養母去世之後,她像是換了一個人,一下子變得強硬起來,還分了家。

有一次,在秦慕去縣城的時候,結識了一位風流倜儻的公子,這位公子憑藉女主身上佩戴的小葫蘆,認出並告知了女主她的身份。

女主最終帶著養母之子,隨著這位公子去了京城,回到護國公府認祖歸宗,成為了一名名副其實的世家小姐。

木大郎看著楊慕的眼睛,認真問:“若你是秦慕,你會回京嗎?”

楊慕想了想,道:“會吧。畢竟京城更加繁華,也更加方便。而且京城有最好的教育,石頭三歲了,也該開蒙了。”

能過上錦衣玉食的鹹魚生活,誰願意起早貪黑的討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