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後,書房。
一張潔白的A4紙張上,列舉著詳細規則。
【第一:在蘭嬌醒來之前,女方自願且本份代替蘭嬌,扮演薄太太身份。】
【第二:不得臨陣脫逃,或洩露訊息。】
【第三:扮演結束時間,由男方決定。】
【第四:不與任何男人有任何親密舉動,或不正當關係。】
以上條件,若有違反,丟去喂阿黑。
白紙黑字,字字清楚,明瞭。
最後的懲罰,簡直殘酷無情。
‘汪汪!’偏偏,阿黑眼睛放光的盯著蘭溪溪,大叫兩聲,對這份食物很滿意。
蘭溪溪:“……”
以薄戰夜冷酷殘忍的性格,說的出,絕對做得到。
他的身份,讓毫無背景的她從世界消失,絕對輕而易舉。
可其實,蘭家斷定她是殺害蘭嬌的兇手,不管她是退縮還是逃跑,在他們眼裡都只會成為畏罪潛逃。
她沒有選擇的餘地。
今天留信離開,也不過是發發牢騷罷了。
她手心緊了緊,望著他:“可以,我也有條件。”
五分鐘後。
用筆寫的一張條約出現在桌上。
【第一:男方需絕對保證丫丫安全。】
【第二:除外面必要場合需演戲外,男方不得與女方發生任何肢體接觸。】
【第三:在家裡,兩人是平等關係,應互相尊重,分房睡,男方不能對女方動手動腳,或做出任何不當行為。】
以上條約,若有違反,女方有權利終止扮演,並將阿黑跺了做狗肉火鍋!
“汪!”合約上的內容令阿黑很是不滿,衝著蘭溪溪兇狠大叫。
蘭溪溪嚇得臉白,迅速跑到薄戰夜身邊,緊緊抓著他的手臂:
“看好了嗎?看好了快簽字,我要回房間了。”
她焦急催促,一雙小手抱著他,柔弱無骨,滿是依賴。
薄戰夜目光微深,轉眸,深深的凝望著她,問:
“肢體接觸,不當行為,你指的是你現在的行為?”
天生磁雅好聽的嗓音帶著調侃,揶揄。
蘭溪溪猛然意識到她現在靠的他很近,他充滿肌肉力量的手臂在她手心裡,也滿是淺淺的溫度。
她臉頰一熱,快速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