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帶來,別讓人看到。”
當李在鎔的人開始行動時,李振宇已經命人把鳳凰男帶到自己面前。
從他出現在夜店的那一刻起,行蹤就一直被掌握著。
還在酒店裡,摟著濃妝豔抹的流鶯酣暢大睡的鳳凰男,被兩個陌生男子從被窩裡提出來。
“喂,你們是什麼人,要幹什麼?”
“呀,我警告你們別亂來,知道我是誰嗎?”
“呀,啊~”
半小時後,頂著兩隻熊貓眼的鳳凰男出現在他的面前。
“姐夫,這是怎麼回事,怎麼給人搞成這個樣子?”
看到他跪在地上,悽慘無比的樣子。
李振宇厲色訓斥,上前將他扶了起來:“我是說,讓你們將客人請來,請來,聽不懂嗎?”
兩名經辦人低著頭,雙手背在身後聆聽訓斥。
演戲嘛!
不會演,低頭配合就是了。
反正,總歸是有錢拿的,要是捱上幾巴掌,不僅有賠償金還能放幾天病假。
一想到這個,兩人腳下蠢蠢欲動,上身微微向前傾斜。
彷彿是在向老闆傳遞訊號:老闆,我錯了,請盡情懲罰我吧!
可惜,兩人完全不瞭解李振宇的實力,一巴掌下去病假變工傷,起碼要在醫院裡躺夠三個月。
“愣在這裡幹什麼,還不快滾。”
怒斥將兩個蠢貨趕走,李振宇扶著心驚膽戰的任佑宰在沙發落座。
“姐夫,喝點酒吧,這樣會好受一些。”
“你是?”
任佑宰完全不認識,這個突然親切叫自己姐夫的人。
但他至少清楚,對方的人下手是有多狠。
看看他的眼睛,快比炎國的國寶還要黑了。
“我是振宇,李振宇啊!和在鎔哥,富貞姐是一起長大的,非常要好的親故。”
“啊~”
任佑宰後知後覺的指著他,說道:“原來你就是振宇,我經常有聽富貞提起你,還有在鎔,大舅哥說你們是最要好的朋友。”
呵呵,他要真這麼說,一定是腦子進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