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陸騏!”
“孟霆?怎麼了?”
“西郊那案子,嫌疑人找到了,人已經送到醫院了,你要不要過來看看?”
“又和之前一樣嗎?”
“對。”
“我知道了,給座標,我馬上過去!”掛掉電話,陸騏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就衝出了辦公室。
陸騏,27歲,曾經是一名警察。近兩年,市裡的案子結案結得很奇怪,嫌疑人都是被發現了昏睡在某個地方,脖子上有兩處血跡,但又沒有傷口,經過檢驗,脖子上的血都是嫌疑人自己的,嫌疑人醒來後坦白了犯罪事實。陸騏曾經想繼續調查傷口的事,但是上面做了限制,儘管有太多疑點,但依舊不被允許繼續調查。一年前陸騏辭職做了偵探,為的就是調查嫌疑人脖子上血跡的事。而曾經隊裡的孟霆接替陸騏做了隊長,同時也從內部協助他調查。
陸騏驅車趕到醫院時,孟霆已經在門口等他了。
“照片剛發給你了,跟以前一樣,脖子上兩點血跡。這次報案的女孩子說她以為嫌疑人是被蛇咬傷了,看到時脖子上還有傷口,還在流血。”孟霆把記錄遞過去,“不過沒有留下照片什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個女生看錯了。”
西郊這起惡性搶劫案,孟霆查了很久了,查到了是陳天明,但是地毯式搜尋也找不到人,這次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躲不下去了才跑出來的。
陸騏翻閱著記錄和照片,並拿出以前的照片作對比。“你們到那的時間是多久?”
“跟救護車差不多時間到的,大概十分鐘。怎麼了?”
“沒什麼。”
十分鐘,十分鐘前還在出血的話,就算傷口不見了,血應該也不至於只有這麼點,這個女孩子可能有問題。
這時,一個小警察跑了出來:“嫌疑人已經醒了,孟隊你要不要去審他?”
“嗯,好!”孟霆轉過身,對著陸騏說道,“我們過去吧。”
陳天明安靜地坐在病床上,眼睛一直看著病房門口,直到孟霆等人推開病房門,陳天明眼睛裡才有點光亮。
“你們……終於來了。”還沒等孟霆開口,陳天明就將自己的犯罪經過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跟之前一樣……
聽完陳天明的陳述,孟霆馬上派人去核實。
“你昨晚經歷了什麼,你還記得嗎?”等孟霆把病房門關上後,陸騏開口問道。
“你指的是?”
“今天你被人發現的時候,她以為你被蛇咬傷了,當時你脖子上還有血跡。”陸騏把照片遞過去,“我們在你昏迷的時候已經鑑定過了,是你本人的血。所以,你還記得昨晚你出了什麼事嗎?”
陳天明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並沒有摸到傷口。“昨天晚上,我因為太餓了,所以從那個危房裡跑了出來,走到馬路上後,我看到一個女孩子一個人坐在路邊玩手機,我覺得很奇怪,這一片人很少,誰大晚上還出來啊!”
“昨晚幾點?”
“大概凌晨一兩點吧……”
“然後呢?”
“然後……我很害怕,就快步走過去了,我回過頭,看到那個女孩子還在那裡玩手機,我想可能就是個普通女孩子,繼續往前走,走了一段路以後,我聽到背後突然有腳步聲!”陳天明越來越激動,“而且越來越近!我開始往前跑,但是好像並沒有拉開距離,我不敢回頭看!再後來,我跑到一個路口,躲進了旁邊的綠化帶,想躲在那裡看看是誰在跟著我,結果……”
陸騏和孟霆仔細記錄著,直覺告訴他們這個腳步聲可能和脖子上的血跡有關。
“結果……結果我突然覺得脖子很痛,然後再醒來時,就在醫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