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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案發現場二

職業習慣的使然,李毅進入緊挨著客廳的書房。

書房裡整整齊齊,纖塵不染,書桌上的招財貓有節奏的晃動著貓爪,藉著斜射的光線,桌面上依稀有幾個舊的指紋印記。

“有指紋。”李毅指指桌面。

“採集過,技術組做過對比,是祝愉快的指紋,這間書房,估計也只有祝愉快回來的時候用吧,你看這一屋子,稀稀落落的放著幾本書,書架子上的酒,比外面酒櫃裡的都還多。”

“酒是催化劑,除了催化男女之間那點事兒,也可以催化大腦裡某一方面的思想跳動,我倒覺得無妨,品著酒看著書,不失為一種情調。”

“屋子裡的貴重物品沒有丟失,其實任何東西都沒少。”秦剛道。

李毅點點頭,“竊賊意外地驚醒了林女士,事起倉促,沒時間也沒什麼機會再順上任何物品,要不錢包總能順上一個吧,現金不多但銀行卡總會有,而且我相信林女士的錢包裡不止一張卡,出去找一臺櫃員機,放卡進去隨便試密碼,諸如123456或六個一這樣不像密碼的密碼,有不少人是這樣設的銀行卡密碼,包括我老父親。就算錯了被吞掉也無所謂。”

“能跑路就不錯了,這種情形下,要麼制服事主,要麼拔腿就閃人,還想順東西,是自求落網。況且,最值錢的金銀首飾都在櫃子裡。”

李毅指指牆上那副落款于右任的對聯,“這一副字,如果是真品,市場上價格在6位數,如果能進拍賣行,有人炒作一下,七位數也不是沒可能。我要是賊,進來捲了這副字走人就好了,省多少事兒,輕鬆易得,悄無聲息地就盜得寶貝。”

秦剛嘆了一口氣,“讀書識字,長進文化,父母從小教育我們,真不是費話。”

“那貨要能知道這副對聯的價值,也不至於淪落到當一個毛賊,都不用進臥室,直接進書房捲了對聯就走,也不會發生接下來的行兇、傷人,偷竊跟持械傷人,這是兩種不同的罪行,刑罰力度也差別大了去。”

不過李毅心裡清楚,相對於一個毛賊,現金是最實際有效的。

貴重的金銀飾物等物品,小件便於攜帶,身上任何一個口袋都可以裝下,不需要專門準備放賊髒的袋子,出手也並不麻煩和瑣碎,算是入室行竊的次選。

珠寶鑽石,價值雖然不菲,但首先得識貨,還需要有專門的渠道銷髒,否則根本出不了貨無法變現,但也算是一個再次選,必竟也是方便攜帶。

古玩字畫這類藝術品,則更高了一個檔次,首先攜帶不方便,其次私下裡很少有人會收貨,正規渠道或是進拍賣行,以普通毛賊的能力,基本沒法走通,通常是不會在毛賊的考慮範圍內。

而現金,是首選 ,可以了無痕跡的任意使用,不用擔心走露或留下一絲痕跡,所以,無論如何,竊賊都會進入房間搜尋,以一個毛賊的常識判斷,現金通常會放在臥室的床頭櫃裡,可以確定,案犯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偷,趁著風高月黑,隨機找了一戶人家打秋風。

只是,在這個網際網路興盛的大時代裡,能家裡放上一千元現金的家庭,怕也是不多了。

“此賊想來文化程度也不會太高,雖然連續作案,但手法並不高明,純粹是有一副賊膽,但大腦還是沒有跟得上現代文明的發展。”李毅道。

“何以見得,就憑他放著這副起碼六位數的對聯不偷,卻費神耗事的在房間裡翻箱倒櫃?還要意外地驚醒了事主,偷竊變成了傷人,罪加一等?”秦剛問。

“還記得臨湖綠道上的治安錄影嗎?”李毅問秦剛。

“記得,那貨爬牆露了正臉,跑路過程也全拍下來了,有看出什麼異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