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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十九章 它的秘密(二十九)

理論上,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他對自己的手段很有信心,既然已經脫身,就不可能留下任何行跡。只是,對方的層次畢竟遠遠超過他,既然對方能在這個世界,都弄出那種不可力敵的金屬巨人來和他掰手腕,讓他疲於奔命。那麼,說不得對方也有什麼手段,能追蹤到他?

林奇不敢肯定,所以他準備做兩手準備。

他翻了翻破損還不算嚴重的腰帶,從裡面找出一些東西來。

這次穿梭,令他失去了大量的裝備道具,所幸他身上最重要的那些施法材料,一直都是貼身儲存的,就像他手中的黑色彈丸。

林奇看了看遠處那幾個看著他進退兩難的“路人”,測算了一下他們的血肉數量,微微一笑。

這點已經足夠了!

半天后,林奇行走在金種子城的街道上,聽著路邊的叫賣聲,以及呵罵聲,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聲音,微微有些不適。

這具身體很弱,雖然融合了三個成年人的血肉精華,但在他而言,也不過能充當一回幌子。

腳下的大地土壤肥沃,大部分因為河泥淤積而形成的陸地,都是如此,自然界最骯髒和汙穢的東西,很多時候就是生命最富饒的源泉。

不過由於金種子港口的存在,這片土地富饒與否,完全不重要。除了一些富人會在自家的別墅外種些花草,沒人會在寸土寸金的地方播種小麥或者蔬菜。

林奇只用了五個魔法沙漏的時間,就從三處大型貨運集轉地,找人購買囤積了大量的珍珠,準備出口銷售到國外,這其實很多商人都在做,只是林奇和他們的目的不同,他求的不是暴利,而是一個身份,以及些許可堪一用的魔法材料。

比起水晶之類,珍珠用作施法材料的時候要少很多。就算是這個世界的珍珠中蘊含著豐富的礦物質,也是一樣。

將珍珠磨成粉末,它會是最好的滋補藥物,無論是外敷還是內服,在這個世界,只要是品相上佳的明珠,都對人有益無害。

可就算是最閃亮的明珠,落到施法者手中,也未必比一塊純粹的水晶更好用。

林奇不是一般的施法者,但也不習慣用珍珠當做施法材料,比起水晶,這需要更多的投入,回報卻更少。在許多世界,珍珠都比水晶更加稀少和珍貴,若是要求能充當法師的實驗材料的話,這個情況還會更加嚴重,通常一百倍於水晶的價格,才能收集到一份同等堪用的珍珠。

整整一倉庫的珍珠,其中上品明珠最少也有四位數,然而林奇能看得上眼的,卻只有七八粒。

這七八粒珍珠中,倒是有一半多是所謂的“雜品”,不過它們都有著極為特殊的地方,那就是顏色與眾不同,且非常純粹。

純藍色、深紅色、甚至是鎏金色。

倘若這幾顆珍珠渾圓,甚至有著明珠的品相,那麼絕對是價值連城的,就算是對於一般收藏家來說,也是一樣。

金種子城和金種子港之所以這樣命名,就是因為在很早以前,傳說從這裡流出過一顆拳頭大小的金色明珠!

就林奇而言,品相完全是其次的。

同樣純度的金珍珠,究竟是渾圓如玉,還是缺邊缺角,這都一樣,反正磨成粉後沒有太多區別,即便是銘刻符文,滾圓的也未必就最好。

要在這個土著的世界收集他所需的魔法材料並不容易,水晶和貴金屬能充當其中的一大部分,卻不可能是全部。

沒有一個法師,能在完全離開貴金屬和晶體後佈置出一個合格的法陣,同樣,也沒有任何合格的法師,能純粹利用貴金屬或者晶體,去完成一項重大的實驗。

貴金屬和晶體之於法師,就像是調配飲料時的水和酒精,缺少不得,但想要調配出完美的飲料,顯然還需要更多其他東西。

幾天後,林奇再次離開了臨時租用的別墅,又在街上晃盪起來。

經過這幾天的改造,他此時的身體強度,也能唬住不少人。普通人看他,就和普通人一樣,可若是強大到一定程度,看他卻猶如黑夜中的火炬、明燈!

他刻意散發著某種能量,讓自己偽裝成“偽裝成普通人的強者”!

遺憾的是,這幾天下來,並沒有任何麻煩找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