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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回:遊幻境結交五都雄

甄英被封郡主的時候,見過傳旨的尚儀局女官。

面前的女孩兒,很明顯是新入宮的女使,也就是最低等級的女官。

至於那名少年,蓬頭垢面,一件髒得看不出顏色的馬甲鬆鬆垮垮套在身上,露出大半個曬得黑黝黝的胸膛,渾身散發著海腥味兒。

甄英自己,一身牧民打扮雖然還算乾淨,身上裹了件厚厚的狼皮,狼頭在頭頂做成帽子,裡面用棉花填充立起,一身血腥氣與羊羶味兒。

難怪那小女官說,咱倆是野人。

看著明豔嬌俏的少女,少年面露些微羞慚之色。

沈琳琅簡直要瘋了。

兩個半大孩子,自己還不到金釵之年。

這是個什麼組合?

她是家中幼女,自持有幾分才幹,不想困於深閨,乾脆去考了女官。

至於“秘境”這些,雖然知道,但,懂的不多,一時間,竟然沒往那個方向去想。

羊羶味兒和魚腥味兒燻得她頭暈,等了片刻才冷靜下來。

兩個小男孩兒,大的十五六歲,小的十一二歲,加上自己。

白玉京安保嚴密,自己又在皇城御花園內,誰能繞過重重阻礙把自己抓出來?

是,元嬰期的老祖們確實能闖過皇城,可要瞬息之間把人帶走,且不被侍衛察覺,除非有特殊的秘法。

有這個實力的人,要麼開宗立派的大人物,要麼是位高權重的大人物。

抓自己一個新入宮的女官,有什麼好處?

至於那倆孩子,看上去更是平平無奇。

一個漁民,一個牧民,應該是東海岸和北境雪山那邊的人。

一個大能廢這麼大氣力,抓幼童,難不成是要練人丹嗎?

可這種邪術,早就被廢除了啊。

況且,若是要練人丹,也不至於跨這麼遠抓人。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沈琳琅一邊琢磨,一邊打量著兩名“同伴”。

是的,她方才已經用文氣探查過了,三人之中,自己年紀最長,又是身著官服,必須得起到帶頭作用。

這是公務猿的責任感。

思及此處,她翻出隨身的胭脂,又把白棉紙裁成的護領抽出來,用耳挖簪沾著隨身帶的胭脂,在上面書寫文字。

“你們可認識字?”

甄英點了點頭,從蓬鬆的亂髮裡翻出根硬草杆兒,也一點胭脂,儘可能的把字寫得小一些。

雖然工具不怎麼樣,但看字如其人,看得出受過名家教導。

沈琳琅出了一口長氣,女孩兒認識字,應該受過教育。

倒是男孩兒,漁民身份,看著就不大聰明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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