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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五章 情不知所起

吳忠維苦笑道:“我沒有接,是我同事接的。”

左曉霞道:“那也是你的同事啊。你勸勸他,叫他別接這樣的案子。你們沒看過《審死官》嗎?打這樣的官司,你們不怕絕後啊?”

吳忠維聳聳肩,對李毅道:“得了,我們律師招誰惹誰了?你們一個個見了我,都要審判我一頓。我現在連女朋友都沒有呢,談孩子的事情,有些遠了。李毅,這個問題我們討論過了的,你替我回答吧!”

李毅微笑道:“領導,你先別激動。就算是死刑犯,也有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如果請不起,法院也會安排一位律師給他辯護的。從職業道德的角度來講,律師為犯人辯護,履行的是律師應盡的職責,而並非律師贊成犯人犯罪而助紂為虐,律師為死刑犯辯護,並不意味著律師認可犯人的行為。這只是他們的職業職責所在。”

左曉霞道:“我難以理解。說實話,我還是頭一次接觸到律師這個行業,以前還真沒有深入的想過,今天聽你們這麼一說,我倒起了好奇心了。死刑犯,那肯定是罪該萬死之徒,律師還為他們辯護什麼呢?”

吳忠維說道:“我們律師,不在庭上時,從一個普通公民角度出發,對犯罪也是深惡痛絕的……現實生活中,許多受害人家屬對罪犯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他們希望律師說公道話,不要為壞人說話,我們也理解。”

頓了一頓,吳忠維沉聲說道:“但是犯人也是人,犯人也有權利,這是文明社會法律賦予每個自然人的人權,誰也不能剝奪。國家設定律師制度的本意中就有一條是保護人權,可以說,律師辯護的權利也是公民人權的延伸,如果沒有律師為犯人辯護,犯人的辯護權利就被剝奪了,則相應的人權自然也受到影響。”

李毅補充說道:“領導,我之前跟你的感覺是一樣的,但自從被吳忠維洗腦之後,我就認同了他的看法。”

左曉霞道:“這麼說來,你們是對的。但我還是覺得不舒服啊!為好人辯護是應該的,但是怎麼可以為壞人辯護呢!這就是無良的律師了吧?”

吳忠維說道:“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如果這麼容易分辯清楚,那這世界上就不會有冤假錯案了,而事實上。冤案總是存在的。一個人在法院宣判之前,他只是一個犯罪嫌疑人,難道他就一定是罪該萬死的惡人?難道他就沒有請律師的權利了?那跟封建社會的人治有什麼區別了?一切都官老爺說了算!”

這話給左曉霞的震動很大,他不由得點了點頭。說道:“我算是明白你們律師了。吳律師,對不起,我剛才的話有些偏激,請你不要介意。”

吳忠維道:“習慣了,我進行這一行來,遭受別人的質疑和白眼夠多了。真理越辯越明嘛!”

李毅道:“我們接著說案子,那個包工頭想脫罪。單靠律師只怕還不夠吧?”

吳忠維道:“你是想說,他還給法院的人送禮了?不錯!正是如此。他跟我同事說,他跟中院的馮院長是老熟人了,只要我同事替他辯護,就一定能打贏官司!”

李毅冷笑道:“果然如此!”

左曉霞道:“你那個同事肯把這些話告訴你,可見他也是個好律師。”

吳忠維道:“當然,我們當律師的,雖然有個別人會為了律師費做一些昩良心的事情。但大部分都是十分正直的。我們當律師的初衷和動機,也是為了法律的公正!”

李毅道:“可不可請你那個同事幫忙,收集相關的證據?只要有了證據。我們就可以把那個馮院長拉下馬來!”

吳忠維嘿嘿一笑,掏出一本錄音磁帶,遞給李毅,說道:“我們做律師的,最大的好習慣,就是喜歡把談話錄下來!喏,這就是我同事錄下來的,我翻錄了一本。”

李毅呵呵笑道:“有了這個東西,要整那個馮院長,那就易如反掌了。”

吳忠維道:“李毅。你也別高興得太早,這些談話,只是包工頭的一面之詞,馮院長完全可以矢口抵賴。我們拿他還是沒有辦法。”

李毅道:“忠維,你是律師,你有什麼好點子?”

吳忠維道:“包工頭跟馮院長是秘密聯絡的。他們不可能讓我們這些當律師的摻與進去。我現在是一籌莫展,能做的也就這麼多了。”

李毅拿起那本錄音帶,揚了揚,擰緊了眉頭思索。

李毅忽然想:如果林馨在就好了,或許她能有什麼好點子啊!

隨即失笑,自從結婚之後,自己對林馨的依賴是與日俱增呢!

“李毅,你持帶微笑,是不是想到什麼辦法了?”吳忠維問道。

李毅收起錄音帶,說道:“我再好好想想。對了,我忽然記起來,還有事情要辦,你們兩個先聊著,忠維,左曉霞就交給你了,完頭你幫我把人送回去。”

左曉霞道:“我也走了。”

李毅道:“你跟忠維再聊聊唄?難得這麼投機,又在一個市裡工作,交個朋友,將來也有個照應。”

左曉霞道:“我也忽然記起得,還有事情要做呢!”

吳忠維道:“那就散了吧,我也回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