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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出港

沈道如畢業以後,為了穿戴假髮這樣的行頭,腦子一抽,選擇了做大狀,是英聯邦法律體系的執業律師,但是訴訟大律師則往往集中在某個專業領域,不適合新手去做。

基本沒人願意請這樣的新手律師。

而且按照香港的法律原則,大律師不受當事人直接僱用,而是當事人委託律所,再由律所將訴訟案交給大律師。

所以法學院畢業後第一年就需要跟師傅,免費學徒,有一年的考核期,這一年中無任何收入,反倒要分攤繳納律師事務所昂貴的租金。

許多人都夢想著做大狀,畢竟成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有不菲的收入,但是家底不厚選擇做大狀,就是自不量力了。

沈道如就屬於這種不自量力的典型。

弄成現在這幅撲街樣子,沒收入,又有大開支。

節流是沒辦法了,只得想辦法開源。

沈道如現在是真的著急了,馬上又要到交租的日子了。聽說一個內地人要請律師,立馬火急火燎的過來了。

做法律諮詢他可以,可是搞離岸註冊、財務審計,這不是他的專長啊。他害怕李和突然說不要他了,那他所有的努力都要前功盡棄。

李和懶得再耽誤時間,“直接問道,那如果我交給你辦,你能找到班裡離岸公司的專業人士嗎?”。

沈道如重重的點點頭,“我有個朋友就在做這個,我可以把它介紹過來”。

李和說,“我全部交給你辦,我把辦理的要求告訴你。你全程幫我辦理好。沒有問題吧?“。

“沒有問題,沒有問題”。

“那你算下多少費用?”。

沈道如,算了半天沒有結果,因為他不知道財務公司那邊的報價。

遇到這麼墨跡的律師,李和也是無語,直接拿出一萬港幣,甩在桌面上,“你先辦吧,多退少補”。

遇到這麼爽氣的客戶,沈道如自然是高興不已,“李先生,你放心,我一定辦好”。

“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註冊三家離岸公司,然後用離岸公司的名義註冊一家香港投資公司,實現相互交叉控股”,見沈道如在拿筆記錄,李和又停頓了一下,“還有一點,你們需要對我的身份進行保密,如果有一點洩露出去....”。

“我知道,我知道,我會遵守保密原則的”,這個條件對沈道如不是事。

“你也知道,街道巷尾的爛仔很多,很多嗑藥上癮,我塞個一千塊,他們可是什麼事都願意做”。

李和的威脅味道很重,起碼現在沒實力的時候他不得不躲在幕後。

雖然也有可能他的身份根本瞞不了多久,但是隻能能瞞多久就瞞多久,他要確保投資者資訊的不透明性。

當然為了更加安全,他會後面再接著找不同的財務代理人註冊不同的離岸公司,狡兔三窟,殼子多了也是好事。

沈道如看到李和陰狠的眼神,嚇了一跳,立馬道,“李先生你放心,我保證不透漏一個字,否則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