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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賊總是要做些賊該做的事的

因為那次之後,她主動回主家領了兩百鞭,用來讓自己記住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幾條疤痕,但她也再沒有失敗過。

而且她保證,當她再遇到那個人的時候,她會殺了他,以此來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嗎?

術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帶著一些默然的神色,獨自向前走去。

脖頸間隱約的露著幾條疤痕,帶著幾分猙獰。

她會完成所命的,她保證。

······

洛陽。

此時的李駟是正在為自己的盤纏發愁,又在江湖上閒逛了一段時間後,他身上的錢財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這樣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連饅頭都吃不起了。

哎,怎麼辦呢。

路邊的一間小茶館裡,李駟支著自己的脖子,看著路上的人來人往,嘆了口氣。

怎麼說呢,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江湖人不在少數,但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成名高手卻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個江湖另類的了。

要不,李駟想著,認真地橫過了眼睛,將手放在了自己身後的長劍上。

把這劍當了吧。

藏劍谷的劍,少說也能賣一千兩金子,這要是賣出去,就一輩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兩金子之後,自己四處花天酒地的模樣,李駟的眼睛就幾乎變成了銅錢的顏色。

但是隨後他又閉上了眼睛,猛地搖了搖頭,打消了這個念頭。

不行不行不行,這要是被獨孤不復知道了,他會殺了我的。

尚存的一點求生欲讓李駟止住了這個危險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讓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頭腦強行冷靜了下來。

李駟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間,似乎是還想從那空空的腰帶裡再摸出幾個銅板來。

但他摸了半天,最後也只是從那裡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個寫著盜字的玉佩。

也許有人會問,李駟為什麼總是帶著這塊玉佩呢,這不是和自己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個賊一樣嗎?

事實上李駟也不想這樣,不過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證明他的身份,讓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於認臉,江湖人更擅長認物件。

無論是黑市還是賊窩,這枚玉佩都能讓他少些麻煩,所以他才會總是帶著。

茶水前,李駟拿著這枚玉佩看了半響,最後無奈地嘆了口氣,該是有了什麼決定。

實在不行的話,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當便是。

他如此想道。

無非就是麻煩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門撬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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