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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運氣

要說末世間,什麼能力最強?

是八百里開外可以一槍崩了喪屍腦袋槍法?

是變異後總有強大力量的身軀?

還是多年來的求生經驗?

都不是,是運氣。

只有好運的生物能活下去。

任你再強,坐擁勢力再大,一旦失去了運氣,那將當場斃命。

我為何深知這個道理?

因為那個看起來很牛逼,很有經驗的林沐死了。

和我無關,和我佈置的陷阱無關。

他剛被戇戇弄出的聲響轉移了注意力,我還沒來得及從水裡冒出來偷襲,他就死了。

被倒在地上的那個人類開槍打死了。

我其實是一臉懵逼的。

“和我一起上路吧,林沐,哈哈哈哈!”

然後地上那個人類也嚥氣了。

這都什麼事兒,自己人臨死開槍打死了自己人。

這兩人剛死,屍體還都熱乎著,我自然是不能浪費。

當然是趁熱來兩,呸,趁熱收集基因點,順便將林沐感染成喪屍啦。

“林沐,陵墓,太難聽了,就叫你三木吧。”

至於地上那個就算了,已經廢了,感染成喪屍都是浪費孢子。

就送給三木當中飯了。

“隊長,目標訊號又出現在橋洞了。”

三木突然說話了。

怎麼可能,他又不是智慧型喪屍。

我帶著疑惑走過去一看,他肩頭居然掛著個步話機。

這玩意可是奢侈品啊,末世十年,電可是非常珍貴的東西,包括電池。

我一把扯下步話機,腦海中立馬浮現出了操作的辦法。

按下對講鍵,我模仿著三木生前的語氣,“目標已經被我抓獲啦,我們在橋洞這兒匯合吧。”

“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