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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投稿

“喝杯水吧。”

羅文溪端著杯子走了進來,站在唐明耀身後,看著他噼裡啪啦打字,眼睛亮閃閃的。

“你打字怎麼這麼快的?我現在打字,只能用兩根手指慢慢戳,有時候要找好半天,才能找到字母在哪裡。”

唐明耀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眼角餘光看到杯子是粉色的,應該是羅文溪自己喝水的杯子。

他沒有說出來,而是回答道:“多練習就好了。什麼時候你在電腦上累積打了十萬字,速度應該就快起來了。你看我,指法其實也不正規,和你一樣,都是二指禪。”

“你家裡有電腦嗎?你經常打字?”羅文溪對這個問題頗為不解,實在是下意識覺得,唐明耀家裡應該買不起電腦這種東西。

“我小姨父的朋友家裡有,以前去練過好一陣子。”

“你太厲害了!感覺你什麼都會,考試能考全縣第二,會騎車,英語背得那麼快,還會寫小說,連打字都這麼厲害,你是怎麼做到的?”

唐明耀:“……”

他心說,捨不得買車的人,自然就只能騎共享單車了,至於打字快還能寫撲街小說,這不是9102年宅男的標配嗎?再說讀書,重生回來的人,如果連這點優勢都沒有,那他真的只能找根麵條自己吊死算了。

閒扯了幾句,唐明耀重新專注的打起字來。

“我給你念吧!感覺這樣更快一點。”羅文溪說。

唐明耀沒有拒絕,拿起本子遞了過去。

於是溫馨的小臥室裡,女孩抑揚頓挫的朗讀聲悠悠傳出,令唐明耀有種錯覺,似乎古代“紅袖添香夜讀書”就是這樣的感覺。

忙到中午一點,幾萬字的稿子已經打完了一萬多,下午加加油,說不定今天就能全部打完。

羅文溪唸了兩個小時稿子,口乾舌燥,直接拿起桌上的杯子,幾下便把水喝光了。

唐明耀本想喊住她,說那是自己喝過的,手剛伸出去,見杯子已經見底,只好作罷。

午飯兩人直接在外面吃的,唐明耀請客,兩個炒菜,一份番茄煎蛋湯,不過十來塊錢。

唐明耀發現羅文溪其實挺孤單的,前後兩次去她家,父母都不在家裡,上一次還有個弟弟在,這次只剩她一個人了。

隨口問了下情況,羅文溪的回答是,父母忙,經常管不到她,這城裡的房子,幾乎是她一個人住。

唐明耀就覺得,土豪家的孩子,其實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個年代,享受了物質生活,幾乎很難再享受到父母的關懷備至。

鑑於嗓子問題,下午唐明耀就不讓羅文溪捧著本子唸了,他自己先瞄一眼,然後噼噼啪啪敲鍵盤,速度也沒有慢多少。

到下午五點,稿子已經打完了四萬多字,只差最後幾千字就要完工了。

然而已經快要到晚自習時間了,兩人不得不提前收工趕往學校。

羅文溪說:“剩下的稿子我幫你打完吧,我晚自習回家還要玩一會電腦,正好練習打字。”

見她言語誠懇,不是在說客套話,唐明耀稍微猶豫了一下,便點頭同意了。

回校之後,又是一週日程滿滿的課程。

唐明耀按部就班的學習,在週四這天得到羅文溪的好訊息,說已經打完了稿子,還幫忙檢查了一遍。在徵得唐明耀的同意後,她按照雜誌上的投稿郵箱,鼓搗了一個晚上,幫他把稿子投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