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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論經濟獨立的必要性

從縣城火車站出來時,才下午一點多。

唐明耀從羅文溪眼裡看到了濃濃的依戀和不捨,說:“先不送你回家了,你跟我去我家店裡,我把我家的戶口本拿出來,先把計程車頂子買了。”

羅文溪眼裡泛著異彩:“好!”

兩人賺了大錢,財大氣粗,直接在火車站叫了輛計程車,直奔學校門口。

計程車走過了三分之二個縣城,把兩人送到了目的地,然而下車時,車費竟然只有起步價的五塊,唐明耀不由感嘆縣城實在是太小了。

就這點大的城市,稍微精打細算的人,在城裡走路都不會打車,也難怪沒人看好這地方的計程車行業。

家裡小店還開著。

因為放假,店門口冷冷清清的,沒什麼客人。

唐明耀帶著羅文溪一起走進店裡,喊了聲:“媽,我回來了。”

然後介紹自己的女友:“這是我同學羅文溪,跟我一個班,她爸爸是我們村的羅志,你知道的。”

“出去這麼久,這十多天你死哪去了!?差點急死我!”

母親李瓊第一時間不是欣喜,而是責罵。

等罵過了,她才對羅文溪笑臉相迎,說歡迎歡迎,店裡簡陋,你隨便坐。

唐明耀自知理虧,也不反駁,而是一陣風似的上了樓,嘴裡喊:“媽你幫我招呼一下她,我去去就來。”

跑到母親房間裡翻箱倒櫃,只用了一分鐘,就找到了戶口本所在,悄悄塞身上,下樓,叫上緊張得不行的羅文溪,又一溜煙跑了。

“你又去哪兒?別又不著家。”母親追出來喊。

“晚上就回來!”

兩人風風火火來到辦事廳,在辦事員驚詫的目光裡,花了一萬八,用最快的速度買了十套計程車牌照。

其實還想多買點,奈何辦事員說:“對不起,同一身份資訊下,最多隻能辦理十套。”

也不知道這規定怎麼來的,十套都買了,為啥不能多買點。

唐明耀家的戶口本上,只有母親一個大人,父親的戶口,因為當年當兵轉業,轉到了東北,一直沒轉回來,而未成年人是沒法買這個牌照的,所以兩人只好無奈的先出了大廳。

略一合計,剩下的錢還能買好幾套,不能浪費了,於是又去羅文溪家裡,偷她家戶口本,又辦理了五套牌照。

說起來,這管理真是有夠混亂,兩個未成年都能拿著錢,幾套十幾套的辦理到計程車牌照。

這要擱在十幾年後,根本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究其原因,第一是這個年代有些部門辦事,根本沒什麼規章,只要說得通,就給你辦了;第二是交通部門在縣城推出計程車業務有兩個月了,推廣卻不怎麼樣,現在年底了,領導需要一份看得過去的業績交給上面,現在有人花錢買牌照,他們主動辦理還來不及,哪還管那麼多條條框框。

唐明耀兩人也不擔心買牌照的事,被家裡大人知道了。

這年代各部門資訊不共享,辦理的時候也沒有留電話號碼,只要他們兩個不跟家裡說,父母打死也不會知道,自己名下居然有這麼多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