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愛情有什麼值得寫的?
仕途不暢,迫於生計,相濡以沫,不離不棄,白頭到老。
唐明耀嘗試寫了個開頭:
【秋高氣爽八月天,紅棗顆顆綴滿園。出生北方士族大家,家境優渥,七歲便能吟詩,十五歲還在家裡上樹打棗的少年郎杜甫,永遠不會想到,他今後的幾十年人生,會在坎坷與顛沛流離中度過……】
停筆。
想了想,太飄。
切入點也不對。
翻開自己專門去報刊亭買來的《萌芽》雜誌,把新概念作文大賽的理念再讀了一遍,新思維、新表達、真體驗……
杜甫的愛情,前兩個理念他可以在文中傳達出來,但沒有真體驗,不接地氣,給人的感覺,總是隔了一層。
又琢磨了一陣,唐明耀決定從身邊的小事切入。
開篇,寫夜半時分,萬籟俱寂,突然隔壁鄰居家傳來陣陣喧譁,接著是鬼哭狼嚎,一個男人喊“殺人啦!殺人啦!”把周圍鄰居全都吵醒。
人們睡夢中穿衣起身,前去檢視,發現原來是兩口子打架。
因為男人沒本事,掙不到錢,當年結婚的各種許諾,現在一樣沒兌現,日子還越過越難,女人不滿意了,成天在家裡找茬,一點小事就大吵大鬧,這次大半夜的因為打鼾又吵起來了,女人去廚房拿了菜刀要砍人,於是就有了鄰居們聽到的那聲呼救。
鄰居們好心勸架,但發飆的女人沒人勸得住,只好報警,派出所來人調解,鬧到天亮才得安生。
文章裡的“我”,由此產生許多唏噓。
家長裡短,一份感情經過柴米油鹽的過濾,是否就會變質?
大人們的感情,是否真如元稹詩中所言“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話題由此引開,談及杜甫。
唐明耀寫道:【距今1257年前的一天,長安,十里紅妝,喜轎遊街,二十九歲的杜甫鮮衣怒馬,把小他十歲的妻子楊氏迎娶進了門……】
之後,把杜甫中年不得志、遭遇戰亂顛沛流離的人生經歷,逐一展露。
唐明耀從杜甫傳世的詩歌裡,逐一查證其妻楊氏的生平、習性、以及對杜甫家國抱負無怨無悔的支援,每寫完一段,就用杜甫的原詩做一段總結。
比如,寫到杜甫投奔唐肅宗,路上被叛軍俘虜進長安,逃脫無門,思家難耐時,就用他那時寫的《月夜》做總結。
今夜鄜(fū)州月,閨中只獨看。
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
香霧雲鬟溼,清輝玉臂寒。
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幹。
對照其當時的人生經歷,立刻就變得很催淚很感人。
文中還著重提及楊氏的出生,乃是官宦人家子女,從小錦衣玉食,但嫁給杜甫之後,卻不得不親自操持家務,動手浣衣舂米,因家道中落以及世道艱難,小兒子被餓死,其中艱辛悽苦,令人傷懷。
當時情景,杜甫在詩中寫得悲慟莫名,其中一句描寫妻子的:“老妻寄異縣,十口隔風雪。誰能久不顧,庶往共飢渴。”
那一年,杜甫才四十四歲,小他十歲的妻子才三十四歲,但因長期操持家務,風霜掛滿頭,已經成了“老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