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溪被說動了,躍躍欲試,當天回家就跟媽媽說了這件事。
羅媽最近打麻將也確實打得無聊了,因為跟她打牌的那些人,一般都打得很小,通常都是一塊錢一番,贏一炮了不起三五塊,自(#)摸也就八塊十塊的,打一天下來輸贏就那麼點,實在提不起勁。
偶爾有打得大的,五塊十塊那種,人家跟她上了牌桌子,又很少贏得了她的錢,久了也就不跟她打了,於是羅媽近段時間在茶館竟然找不到合適的對手,有種高處不勝寒的感覺。
對於女兒提出的建議,她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沒做過多思考就同意了下來。
當然,也不能沒有任何瞭解,就拿錢去打水漂。
必要的考察還是要有的。
在羅媽的印象裡,唐明耀的家庭,屬於成分特別好的那種——貧農家庭出身,這從唐明耀爺爺那一輩就傳下來了。
到去年為止,這個印象還是沒有任何改變。
直到進了城,那個小子跟自己女兒在一個班讀初中,而且經常出沒在自己家之後,她才漸漸看到了一些變化。
首先是這個小子的個人能力。
考試次次拿第一,幾乎門門滿分;寫的小說被雜誌選中刊載,還出版了;後來又聽說參加了一次作文競賽,得了個省級一等獎;還沒回過神來,這小子竟然三級連跳,直接去參加中考了,還得了箇中考狀元!
這些事情,從女兒口中一件件傳到她的耳朵裡,加上經常能看到唐明耀本人,於是她眼裡那個印象模糊的少年,漸漸變得立體了起來。
這小子是有個本事的!
將來前途無量!
於是對於女兒跟他關係越來越親密這件事,她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不怎麼管了。
兩個小傢伙背地裡瞞著她搞些小動作,她多少有所察覺,但是仔細觀察唐明耀之後,發現這小夥子還是很穩重的,只要兩人沒鬧出什麼大事,她就不想橫加干涉。
當然其中也有她自己懶的原因,她連兒子都不怎麼管,更別說對女兒還沒對兒子那麼上心了。
至於開店做生意這件事,羅媽之前也聽說了一些,知道唐明耀家在一中校門口開了個飾品店,據說生意還不錯。
但她印象裡那種店,也就跟路邊隨處可見的雜貨店差不多,每天賣點零用錢,還不夠她打麻將的,因此並沒有怎麼放在心上。
直到這次女兒回來提起,說想用自己的錢也開一家那樣的店,她才認真關注了起來。
從女兒那裡得知,這麼一家店,月收入竟然有三千左右,驚詫之餘,對唐明耀家裡的印象進一步改觀了。
一個月三千,一年刨除寒暑假,收入就有三萬左右。
加上唐明耀稿費、計程車牌子租金什麼的,這數字還要翻個一倍兩倍——因為唐明耀的稿費基本都是寄到他們家的,她看到了不止一次,計程車牌照也是她在打理,對這小子的收入有個大概估算。
而且唐家還有唐輝在外打工,每年也能掙個一萬多兩萬,這麼一算總賬,年收入近十萬的家庭,已經妥妥的奔小康了。
雖然和自己家比起來,還是差了一點,但假如將來那對小傢伙真的成了,女兒嫁過去也不至於受苦。
是的,這位未來的丈母孃,早已經不動聲色,在盤算唐明耀家的家底了,別看她平時對女兒不太關心,但閨女的人生大事,她還是要籌謀的,而且考慮得比一般人長遠。
說遠了,接著說開店的事。
羅媽之所以覺得開店能做,第一是想為女兒籌備點身家,畢竟他們的錢大部分是要留給兒子的,女兒將來嫁妝怎麼辦?
用閨女的錢,給閨女開店,將來連著店子一起嫁過去,無本買賣,真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