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少女就隨手翻看著雜誌。
“咦,這個模特的衣服,跟咖啡館的服務生衣服,有點相似呢。”
“還有這個,這個地方的設計,跟我改過的版本是差不多的……”
“啊啊啊,這件真的好漂亮!”
羅文溪一邊翻著雜誌,一邊跟自己修改的衣服做對比,不時發出感嘆。
她以前基本不買時尚雜誌,這是唐明耀第一次看到她買。她看書的反應,跟普通人有點不一樣。
等回到家裡,羅文溪已經從那書上找到了無數個亮點,腦子裡生出了許多新的想法。
進門她把鞋子一脫,顧不上男朋友,就鑽進書房拿出畫板,唰唰唰唰,把已經定稿的版本給推翻了。
接下來她意猶未盡,像著魔了一樣,半天時間又修改出好幾個新的版本來。
到了飯點,唐明耀下樓打包了一份飯菜送到她面前,結果過了一陣,飯菜放涼了,她也沒有想起來吃。
這狀態,有點嚇人。
第二天上學,羅文溪坐上計程車就開始打哈欠,然而她卻並不養神休息,而是拿出幾個新改的版本給唐明耀,讓他幫忙選個最好看的。
一路上,她看到任何人和事,都能聯想到咖啡店的制服上去。
“計程車的顏色,是不是可以運用到設計稿裡去?”
“校門口那個賣早餐的阿姨,她的衣服應該再幹淨利索一些,太肥了不太好……”
“誒,剛剛那個女老師的裙子,那個百褶樣式如果用到制服上,你覺得怎麼樣?”
這種狀態持續了好幾天。
她的設計稿改了又改,已經不知道多少個版本了,等到終於滿意,最終呈現在唐明耀面前的設計,跟之前定下來的那版相比,已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設計了。
“我推翻重做的。”
少女用手在自己身上比劃著,眼睛裡閃著光:“從頭算的話,一共改了46個版本。推翻之後,只用了一次就做完了,沒有再改。”
唐明耀為之動容。
這件事最開始,其實是個很簡單的事。
因為不服氣被罰款,羅文溪才去參加的比賽。
但是當她投入進去之後,卻廢寢忘***益求精,甚至達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本來只是簡單改個款式就能完成的事情,她卻可以改出幾十個不同版本的設計稿,而且還不覺得麻煩,更感覺不到辛苦。
這種狀態,有個詞叫做發光。
唐明耀覺得非常難能可貴,他說:“支援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次的設計,不管得不得獎,在我眼裡你都是第一。”
羅文溪笑道:“我還是想得獎的,有獎金呢,可以請大家吃飯,還可以一起玩!”
晚自習時,羅文溪自己逃課跑了。
她去了咖啡店,找店長把最新這一版設計拿去參賽。
店長答應了下來,綜合店裡所有人的設計,最終選了三個款式製作成衣,其中一款是其他店員設計的,剩下兩款都是羅文溪的。
店長把她兩個版本的稿子都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