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沒必要分得那麼清楚。
唐明耀和父母商量之後,一致決定,直接把店鋪轉給唐娟管理。
也不發工資了,這個店每月利潤大概有25003000元,和唐娟商定每月1500元的“承包費”,剩下賺多賺少,都是她自己的。
寒暑假淡季時,則分文不取。
這樣算下來,唐明耀家把店裡的利潤分了至少一半給唐娟。
而唐娟要做到的,除了看店和經營,僅僅是幫他們家看一下房子。
唐輝現在連鎖公司越做越大了,省內加盟店已經有六十多家,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快,僅僅一家店的收入,對他們家而言已經只是小意思,正好可以順帶拉一把自家親戚。
古人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自己家發達了,拉扯一下親近的人,也是理所當然。
大伯一家對他們這番行為感動至極,感嘆著說了好多掏心窩的話。
唐娟眼眶紅紅的說:“弟,這輩子姐姐都記得你的好。姐幫不上你什麼忙,但是房子肯定給你們看得好好的,你就放心吧!”
唐明耀笑著說都是一家人,沒必要分得那麼清楚。
這件事情敲定,這趟回來基本就算圓滿了,唐明耀正琢磨什麼時候回省城,卻突然得到了一個壞訊息。
訊息是從羅媽那兒傳來的。
原來縣城的交通部門在今年夏天又出新規了,規定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持有多個計程車牌照,如有,必須在三個月以內納入正規經營的企業之內。
這件事讓唐明耀犯了難。
奶奶的,他感覺這個部門就是專門來跟他作對的,好不容易才把牌照在手上握了兩年,今年才剛剛升值,還準備靠租金多吃兩年的,結果給他來這麼一出。
怎麼辦?
和羅媽商量了一陣,商量出三個對策:
一是直接賣掉,一次性回籠資金,現在牌照的價格已經升到了四萬多,賣掉直接就是一大筆錢到手,當初投資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二是按照要求,把這些牌照納入企業名下,把私人性質的出租變成正規經營;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足夠多的人,把牌照分散出去,掛在不同人的名下,以規避政策。
幾經商量,發現這幾個對策都有缺陷。
一次性賣掉,等於賣了一棵搖錢樹,太虧,二期他們兩家手上現在都不缺現金;變成正規經營,則至少需要一個人在縣城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現在兩家人的經營重心都在往省城轉移,脫手還來不及,哪裡有把自己套牢在這裡的道理;至於分散掛在不同人名下,則太過麻煩,而且一時也找不到那麼多合適、放心的人。
商量了幾次,又蹦出一個新的辦法。
就是像唐明耀家裡把店鋪承包給堂姐一樣,成立一家公司,把這些牌照納入正規經營的範疇,然後整體承包給別人,由承包人來經營這些牌照,他們只需收取“承包費”就行。
既合法,又不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