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為我們兩個比武打鬥來著!”
“嗯,不錯,是在床上!”我徹底瘋了。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這傢伙如果連臉都不要了,看來只能動手了,可是自己似乎打不過他,難道就這樣妥協?
“好吧,我放棄。我同意跟你走,但我有三個條件,你若答應,什麼都好談,若是不答應,我死在這裡也不會和你走!”
“你說說看!”
“第一,你不得傷害我,無論是身體上的,還精神上的。你可答應?”
“好,這點我能保證!”
“第二,我的父母家人,不得受到任何傷害。”
“這一點更沒有問題了,我和個村民計較什麼?”
“第三,我現在還小,成婚得等到我十六歲,在此期間,我做什麼事情你都不允許干涉。”
“這個不行?”
“怎麼不行?難道你真是變態?喜歡小孩子?”
“呃,好吧,我也同意!”
“各位鄉鄰可聽到了,我的家人,如果任何一個受到什麼傷害,請各位鄉鄰給做個證。我們小老百姓也應該有說理的地!”我看著這些鄉親們,不由一陣嘆息,這只是妥協的一種藉口罷了,我知道在面對方允華絕對的權力面前,這些什麼都不是。
今天回去的路被封,八卦圖也不見了,師父也感應不到,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打不過他,實在讓人不能理解,一個靠讀書起家的進士,怎麼會有這麼高的武功?師父不是說了嗎,在普通人面前我可以橫著走,很快就這樣啪啪打臉。看來我這個師父的確不怎麼靠譜。
今天實在失算,一開始明明可以用武力解決的問題,偏偏和人講道理,耽誤了這麼長時間,卻讓方允華追了過來。現在懊惱也沒沒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那麼我們可以走了嗎?”方允華一下子扣住了我的脈門,劍眉輕挑。
“等一下,你手裡有沒有銀子?給我一點兒。”我把手向上一翻,要的那個理直氣壯。雖然和這個家相處不長時間,他們對自己也不是有多好,但是好歹佔了人家的孩子身體,總得有點兒表示。
方允華將一踏銀票直接放在我的手裡,我隨手遞給了母親。
“這些銀票你們拿著,家裡再困難,我也希望你們不要賣了自己的孩子,畢竟我們都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老虎尚且不食子,何況是你們!而且這些錢,就當是我買了自己,從此以後,我好的壞的再與你們沒有瓜葛。”希望他們能聽明白,如果我以後逃跑,至少不會連累他們。
“你這孩子,我們家裡雖然缺錢,但還不至於到賣孩子的地步,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個方進士條件實在太好,我想把你嫁過去,至少不會挨凍受餓。”我那老孃馮氏終於感情流露,眼淚都流了下來。
“那這錢你們是要還是不要?”我故意殘忍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