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世,什麼都可以拋棄,唯獨兩樣東西拋不掉。
一是金錢,二是權利。
金錢甚至都可以拋棄,而享受過權利滋味後,恐怕眾生難以忘卻、捨棄。
早些年,慕容坤在江湖中最險、最惡的大雪峰裡,雖不是那種振臂一揮就有幾百個小弟往前衝的大頭目,卻有著幾個實力足夠強悍的朋友——實力接近江湖前十的朋友。
如此,身為幫主的他便擁有了名聲和地位。
名聲和地位也是把他鎖在困在深山老林裡十年之久的枷鎖。
江湖是非常的殘酷!
坐在哪個位置就得擁有相對應的實力,要不然的話位置會被搶走,命也會被拿走。
幫主之位倒是無所謂,可武林百強變成個半廢物這種事情,他的仇家要是知道這件事,恐怕半夜都會笑得醒過來。
十分恰巧,解開枷鎖的鑰匙也是權利。
那夜之後,他不斷的做夢。
夢到了許多過往的舊人、舊事,每個人、每件事在夢中時都是清晰可見,可醒過來之後卻怎麼也記不起來。
想不起來倒也無所謂,反正都是些打打殺殺的事情而已。
然而在夢中多次重回曾經那些瀟灑自由、金迷紙醉的日子,每一口酒、每一次醉都猶如鐵錘狠狠敲擊著十三心裡的那條鎖鏈,喚醒他對於權力的渴望。
終於,心中的鎖鏈斷裂,身邊那所無形監獄亦然崩塌得無影無蹤……
…
他現在叫自己十三,原因很簡單。
重出江湖的第四天。
十三終於看到在一處很小很偏僻的小村子裡看到人煙。
當他路過村口時,幾個村民扛著鋤頭正準備去田裡幹活,幾個小孩們也在泥土裡打鬧,幾個村婦則在路過村口的小溪邊上洗著衣服。
看來人們的生活一切都和十幾年前差不多。
當十三在村子裡亂走時,看到有個胖胖的村夫牽著頭小毛驢從家裡出來,忽然生出個想法。
烈酒、怒馬、奇女子——此三物乃是大俠闖蕩江湖之標配,缺一不可。
驢和馬都是四條腿,都可以坐上去,坐上去都會走,都可以省下力氣,所以騎驢和騎馬也沒有什麼區別,如果有的話…現在也不是計較這個的時候。
十三攔下胖農夫,一邊掏錢一邊問道:“胖子,你這頭驢怎麼賣?”
逃命時錢肯定要準備點的銀兩,這些年十三隻不過花掉一點點買些油鹽雜物,現在身上還有十幾兩碎銀子,雖然不是太多,買頭驢肯定是夠的了。
“兩萬八千八,只收銀票,不講價。”
“什麼!”
胖農夫嘴裡說出來的這個數字,讓十三差點直接抬手一掌把他劈死。
要不是這農夫看起來一副憨厚老實的模樣,笑起來嘴上還有兩個小酒窩,十三肯定會這樣做。
“你說什麼!?一頭毛驢賣兩萬八千八百兩白銀,你當林被是剛從山裡頭出來的野人嗎?”
“你不是嗎?”這份怒火換來是胖臉農夫鄙視的眼神。
農夫眼中的十三——
是個花白頭髮隨意扎著,臉上的褶子里布滿塵土汙垢,身穿著一件或是兩件、還是三件……搭配而成破碎不堪的衣裳,腳下一邊穿著布鞋,一邊穿著舊靴子,靴子還破了個洞極其透氣
——乞丐或難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