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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給你技術

十分鐘後。

李閒雲重新打電話給苗輝:“王慶民和張桂有個兒子,叫王熙,去年移民加拿大了。王慶民搞了個家族信託,受益人就是他,資產十億米金左右。”

“那你麻煩大了。想拿回錢有難度。”苗輝直接道。

錢進了信託,要出來可沒那麼容易。

當然,猝死鬼肯定是可以拿出來的,但還是那話,不合法。

李閒雲道:“有難度就還是有辦法的,對嗎?”

苗輝道:“即便是非法所得的錢,進了信託也很難出來,不過信託一般有期限,過了期限進入投資人賬戶,就可以透過銀行凍結。另外委託收益也可以處理。具體還要看情況,比如是那種不可撤銷的永久信託,就會比較麻煩。一來要先打官司證明這錢非法,其次要把受益人的許可權剝奪,然後還要代替受益人去獲得信託收益。最麻煩的還是這是跨國官司,打個十幾二十年都不奇怪……”

苗輝說了一通,李閒雲有些頭炸,道:“我把資料發給你。”

過了一會兒後,苗輝道:“你這個有點麻煩,這夫妻倆是拼著下半輩子坐牢,都不會讓錢再出來了。就算官司打贏了,都能拖好久。”

“一點機會都沒有?”

“那到不是。信託本身也是做投資的,透過投資獲利給予信託受益人,但一般情況下,委託人在有投資需求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委託投資,即指定被投資目標。比如在在信託的下層設立一個SPV,就是特殊目的公司,把信託裡的錢投資到這家公司就可以了。這夫妻倆把錢做了全託管,但是保留了委託投資的權利,也就是說,他們可以讓信託公司對指定的公司進行投資,估計也是為自己留個後手。你直接拿錢不可以,但是他們自己可以透過再投資的方式把錢套出來。”

李閒雲想了想,道:“我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這錢之所以麻煩,除了跨國官司本身麻煩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當事人本身不配合。”

“當然。”苗輝大笑:“如果當事人配合,那就無所謂麻煩可言了。”

“那就好辦了。”李閒雲微笑。

“你說什麼?”苗輝不解。

李閒雲道:“你不是說,他們可以委託投資的嗎?讓他們投資就行了。”

苗輝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讓他們投資到你選中的企業,錢就到你的企業手裡了?然後你再打官司告他們,只要官司贏了,他們的錢就會出問題。關鍵錢在你手上,你左手債務人,右手債權人。你有足夠的辦法把錢留在手裡,他們要是對抗,只是幫你對抗……我操,你被騙了2.6億,就想坑60個億回來?”新

李閒雲笑道:“我不打算坑錢,最多就是收點辛苦費。但如你所說,錢在誰手裡,誰就硬氣。所以關鍵不在於官司,而在於怎麼讓他們把錢放到我手裡。”

這到是。

跨國官司為什麼難打?歸根結底還是利益問題。

那麼大一筆錢,不考慮被告人的意志,就算是對面的國家,也會希望這錢留在自己的土地上——國家利益的問題上,既沒有情面也沒有道德可講。

主觀上不配合,事情自然不會好辦。

但如果錢轉了一圈離開了,終究沒留在加拿大,那加拿大也就無意義刁難。

所以拿到了錢,不僅拿到了錢的掌控權,還拿到了官司的掌控權,而拿到了官司的掌控權,反過來又可以更加名正言順的處理這筆錢——這時候法律和道德就又有意義了。

“他們自己就是詐騙犯,沒那麼容易上當的。”苗輝道。

“如果有更大的誘餌就會。”

“什麼誘餌?”苗輝問。

李閒雲道:“人心是貪婪的,如果有機會獲得更多,誰也不會放棄。他們不是用腦電波感應器做招牌嗎?那就給他們更多的技術,讓他們相信這事能成。”

“你還有嗎?”苗輝詫異。

“當然。”李閒雲回答。

孫詩那邊給出的,都是申請過專利的技術。

但是還有一些技術比較珍貴,趙教授自忖短時間內不會有人突破,所以沒去申請專利,也沒交出去——他們上次已經可以算做出了腦電波感應器,只不過沒到實用階段。

但產品至少是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