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李木,已經是無話可說了,畢竟自己提的意見,也是一樣的結果。
不過這個案子,最後還是在死者家屬,說什麼都不同意對死者動刀而結束了。
確定了東西不是毒藥,也確定了自己的母親,應該不是中毒死去的。
李木也只能夠選擇,就這麼算了,打算帶著自己的母親回家安葬。
這邊的孫巧兒可不同意了:“大人,請為小婦人主持和離,小婦人沒辦法,繼續和李木一起過日子了。”被這麼說,不管是真是假,這兩個人都沒辦法繼續下去。
李木沒想到,事情這麼結束了,自己的娘子竟然提出來了和離這個要求。
“你發什麼瘋?快點跟我回家,在這裡鬧什麼鬧?”李木的臉上掛不住。
孫巧兒可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我不,你都這麼說我,我還有臉回去?”
“大人,小婦人請大人做主,小婦人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而他絲毫不相信。直接將小婦人告到公堂,小婦人實在是沒辦法接受,所以請大人主持和離。”
葉逸軒可不是那種迂腐的書生,也是覺得李木這麼做,實在是不合適。孫巧兒有這樣的要求,其實是情理之中的,要強的女子都是會這麼決定。雖然這裡男尊女卑,也沒有到那麼的極致,其中有一條就是向著女子的,如果女子遭受不平待遇,那麼可以提出和離,經過府衙大人主持,就可以進行。
一般的官自然是不管這些,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事情最是費力不討好。
而且很多時候,這件事兒也是很得罪人的,但是葉逸軒顯然是不害怕。
於是點點頭,讓白建寫了一份和離書,遞給了那邊的李木,卻是在催促。
李木當然是不會簽下自己的名字,覺得就不應該要這樣,這是他的娘子。
“我還沒說不要她,憑什麼她這麼對我?我不同意,大人這件事情,恕小人沒辦法遵從。而且大人,這件事情是我們家裡的事情,就不勞煩大人費心了。”
孫巧兒可不會被這麼拉走:“大人,今天小婦人一定要和李木和離。”
李木眼睛一瞪:“給你臉了是不是?快點跟我回家去!”
這很明顯的命令口吻,讓即墨青菀是聽不下去的,雖然知道這樣的世界也不行。
“李木你仔細想想,你又是憑什麼要求人家對你好?就因為是你的娘子?是你的娘子,不是你的奴隸,也是不你家的下人,還要任打任罵?真以為是牲口啊?”
即墨青菀翻了個白眼:“以後你吃穿還不夠?在你家照顧你母親你孩子。”
“女人一輩子都奉獻給你了,你怎麼做的?一紙訴狀和人對簿公堂?”
“你都這麼做了,人家憑什麼還要和你一起?等你下一次告她?”
“下一次是什麼理由?你家的孩子生病了?你覺得是虐待?還是說你鄰居去世了,你覺得是她做的?你寧願相信鄰居的話,也不相信自己的妻子,換做是誰還跟你過啊。”
即墨青菀說話,可以說是非常的不留情面了,她一點都不在意自己招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