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希恩只是笑了笑,並沒有過多解釋,但是卻可以看出她的決心,郭振飛知道溫希恩的性子,也知道她不會聽,在這又急又氣的感情之下,看拉著溫希恩手指的小孩越發不喜。
溫希恩見氣氛沉悶,就先問:“郭大哥,你跑我這來是有什麼事嗎?”
郭振飛這才反應過來,連忙把手上提著的包袱放到桌上,“我來給你送點肉,我聽隔壁的大嬸說你最近總是到她那裡買肉,我又剛好在山上抓到一隻野豬就給你送來了一些,你有什麼需要可以和我說,都叫了我一聲哥了,別不好意思。”
“郭大哥,你太客氣了,這肉我不能收。”溫希恩驚訝,連連擺手。
都是窮苦人家,郭振飛年輕力壯,腦子也靈敏,總是可以在山上捕到他人抓不住的獵物,因此他在村裡算是特別體面的人,但是這也是郭振飛自己努力得到的,溫希恩怎麼好意思收。
“哎,怎麼就不能收了。你看看你,還跟我客氣了,你經常教我識字,我都還沒答謝你呢。”郭振飛說。
郭振飛家裡的孩子多,他又是最大的,所以從來都沒有去過學堂,天天都是下地幹農活放牛供弟弟讀書,他就是一個糙大漢,不識幾個字,還因為長相過於鋒利而被別人揣測討厭,其實郭振飛是個外冷內熱的人。
溫希恩剛和郭振飛認識還是因為打水,溫希恩提著木桶去井口打水,她力氣小,腿腳又不便,一步一步艱難的提著,後來是郭振飛幫忙,男人面板黝黑,薄唇輕抿,手臂因為用力青筋暴起,他的話不多,但是卻給人一股莫名的安全感。
之後兩個人的相處多了,男人的話才多了,重活男人都會幫忙,溫希恩有點過意不去,就會去教教男人識字,兩個的關係也就越來越好。
溫希恩看著那一包袱大大的,一看就不少,沒有血腥味,一看就經過處理的,溫希恩很不好意思,還是想推辭,但是郭振飛這個男人雖然老實,但是執著起來格外的較真,幾番下來不管溫希恩怎麼說男人都無動於衷,眼神裡面是不容置疑。
溫希恩也確實需要肉類,這雪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停,總不能一直都吃完全沒有營養的野菜吧,而且現在不止她一個人了,還有一個小孩,總不能讓這個孩子跟著她一起受苦吧,見無法推脫,也就從善收下了。
“郭大哥,真的很謝謝你,你看我昨天剛做好了一雙綿鞋,你要是不嫌棄就收下吧。”
溫希恩從箱子裡面拿出一雙黑色的棉鞋,主要是以黑色為主,中間還秀了一朵實在算不上漂亮的小紅花。
她把棉鞋放到郭振飛的腳邊,“你看看合不合適。”
郭振飛立馬脫掉鞋子試了試,他都不捨得踩在地上,穿好之後隔空晃了兩下,高興的說:“合適合適,恩恩真的有心了。”
溫希恩抿唇露出淺淡的笑容,肌膚雪白,目光溫柔。
郭振飛移開了視線,低頭裝作認真的脫鞋子,臉卻紅了,還好面板黑看不出來。
“郭大哥喜歡就好。”
溫希恩替郭振飛把棉鞋裝好。
繆華看著男人閃躲的眼神和羞澀的動作,而溫希恩絲毫沒有察覺到對方的心思,他眸色越來越深,抓著溫希恩衣角的手指攥緊。
郭振飛緊張的不敢看溫希恩,下顎繃緊,胡亂找話題,“這小孩有名字嗎?”
溫希恩說有,“叫小花,很好聽是不是?”
郭振飛喉頭慢慢滾動:“……好聽。”
他是真的覺得好聽,沒有騙溫希恩,他一直都認為溫希恩是個讀書人,取的名字也很有意境。
溫希恩看出男人的真誠,眉眼都彎了起來,帶點小驕傲,“我也覺得好聽,來小花,叫郭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