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還下著小雨,鄭仙失魂落魄地走在A市的大街上。
她自己都不知道臉色有多差,一向習慣化淡妝的她,今天只塗了顏色淺一點的口紅,她本來不喜歡塗口紅,但是她在電上看過明星訪談,某女明星說女人要注意保養自己,化妝是每天最起碼的工作,不管有工作還是沒工作,都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鄭仙沒有幾樣像樣的化妝品,這支口紅還是在超市搞活動時廉價買的,之前石磊送過她一些化妝品,說她素顏好看,化妝更好看,就像明星一樣。
她在大學的時候被公認為校花,石磊是校草,石磊和她是大家都認為很搭的一對情侶,如今勞燕分飛。
她要是知道畢業了難逃分手的結局,當初就不會開始,但是誰又不是神仙,誰又能預料到結局?
鄭仙不想倒好,現在心裡難過得要死。
她覺得自己很可憐,沒有親人,沒有住所,沒有工作,什麼都沒有。
正在她心神不寧的時候,對面走過來一個醉漢,拿著酒瓶,走路東倒西歪的。
鄭仙見狀,趕快往一邊閃了一下,不然就會惹麻煩。
她之前聽石磊說起過,如果在路上走著,遇到醉漢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曾經對她那麼好的人,說變心就變心了。她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再相信感情了?
越想鄭仙越生氣,突然她也想喝酒了,是不是喝酒可以忘了所有的煩惱和憂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喝酒?
說來也巧,前面不遠處就有一家酒吧,鄭仙想都沒想,就走了過去。
鄭仙從未去過酒吧這種場合,她在大學放寒暑假的時候有想過去酒吧打工補貼家用,但是父親不讓她去那種場合。她也不敢違拗父親的意思。
鄭仙聽閨蜜夏冰提起過,酒吧什麼人都有,如果去也得有人一起,千萬不能一個人去那種地方。
她拿起電話,想給夏冰叫過來,但是想了想,還是算了,不打擾為好。
當她走到酒吧裡的時候,那震耳欲聾的聲音快讓她崩潰了。
酒吧裡的人很多,在舞池中間裡形形色色的妖媚少女不停的在隨著震耳的計程車高音樂,瘋狂的晃動自己的身軀,她們在搖曳的燈光裡格外的引人注目,長長的頭髮像瘋子一樣甩來甩去,霎時間曖昧的氣息籠罩著整個酒吧。
空氣中瀰漫著酒精以及荷爾蒙的味道,那嘈雜震耳的音樂,瘋狂痴迷的舞步,彷彿能讓人忘了現實生活中所面臨的壓力,忘卻那曾經留在心靈深處的記憶。
在忙碌的城市中,總有一個地方可以讓你放鬆。在孤獨的夜晚中,總有一個地方可以讓你依偎,難道這就是酒吧所謂的魅力?
難道喝醉了什麼傷心事都會忘了嗎?鄭仙從未喝過酒,所以有點猶豫不決。
這時,過來一個服務生,禮貌地問她:“請問您要喝點什麼?”
“可樂,謝謝。”鄭仙回以禮貌。
不一會,服務生就給可樂拿過來了。鄭仙又說了一聲謝謝,然後她開始一邊喝可樂,一邊觀察周圍的人。
畢竟對於陌生的環境,她還是有戒備心的。
在酒吧,她覺得最清醒的是調酒師和服務生。
其他的人都是來酒吧買醉的,不喝醉誓不罷休。
她看到旁邊桌上的一對情侶,一開始說說笑笑的,不一會,酒上桌了,男的開始喝酒。
不知道是不是那個男的酒量不行,還沒喝兩杯,就有了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