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上午了,我迷迷糊糊的去衛生間洗漱,看到鏡子裡的自己有一陣迷茫,我思索著,想找回點記憶。
昨天,吃飯,喝酒,然後……
突的,我開啟水龍頭,用水狠狠地打自己的臉,像不要臉似的。
昨天我幹了什麼啊,又親又摸又犯傻的,秦先生不會以為我是個女流氓吧。
溫宛,你瞎喝什麼酒啊!
我撓頭,欲哭無淚,我要怎麼挽回我的形象啊!我現在都不敢聯絡他,太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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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詳細報道:
報道人:秦先生
起先看著小姑娘喝得很乾脆,也就沒怎麼控制,沒想到也就兩小杯而已,小朋友好像就開始犯迷糊了。
其實剛開始還好,只是目光如炬,痴痴傻傻的看著我,不時還笑一聲,迷迷濛濛的倒也可愛。
等我結完賬後,把小姑娘拉出了料理店,本想著儘早送她回家,沒想到卻被她拉住了。
我看著沒動的她,問:“怎麼了?”
她直直的盯著我們牽著的手,冒出了一句,“你的手好大,也好好看。”
說著還用力的握了握,臉上的笑意也絲毫沒減,不一會兒,她改變了手上的姿勢,變成
十指相扣。
我沒料到,身體微僵。
女孩的手柔軟纖細,細膩潤滑,小小的一隻,好像再用點力就會折斷一樣,這種脆弱的,易碎的,可能勾起了我深處的原始的情緒,心裡不免有些顫動。
秦子故,現在想這些有點越界了,我對自己說。
女孩還是那個樣子,呆呆傻傻的,纖細的手指輕輕的撫上我的手,一副欣賞的表情,“你的手好好看,我早就想摸了。”
酒可能釋放了人最自由的狀態,最深處的渴望。
我有些驚訝,但更多的是想笑。
早就想摸了嗎。
“怎麼樣,摸的滿意嗎?”
小朋友居然還點點頭,甜甜的笑,一本正經的回答:“舒服,滿意。”
舒服?我又是淡淡一笑。
“小朋友,手給你摸,跟我走吧。”
太乖了,小碎步跟在你身後,不時還自己嘟囔一句,乖得令人發顫。
有時候我難免有點擔心,這麼呆,被人拐跑了是不是還幫人家數錢。
還是需要我來照顧。
今天喝了酒不能開車,於是就找的代駕,小朋友在車上挺安靜的,不一會兒就睡著了,酒品也挺好沒吐,唯一不安分的就是喜歡往我懷裡鑽,我想她也許是想到了她的藍胖子。
女孩溫熱的呼吸在我的頸側,鎖骨處,像是烙印一般滾燙了我的血液,溫香軟玉在懷,好像很難剋制。
上天是派她來考驗我的麼,放在心肝上的人,怎麼捨得動。
明天是週末,她這個樣子在寢室挺不放心的,一番思索之下,最後決定送她回家。
大約一小時後,她的家到了,看到熟睡安靜的她,沒忍心把她叫醒,於是輕輕的抱起她往她家的方向走去。
小姑娘太輕了,感覺都沒幾兩肉。
途中,她迷迷糊糊的醒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問道:“這是哪啊?”
我:“你家。”
她後知後覺,意識到了現在的姿勢,“你為什麼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