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卑微地徵得了兒子的同意後,林先生在林之亦的房間找了個凳子坐了下來。
“爸爸昨天和媽媽商量過了,以後不會再反對你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林之亦原本黯淡的眼神中,突然閃現出光亮來, 但他不急於接話,害怕父親有未說出的附加條件。
而再一次如林之亦所料,林先生又接著說到,“但是作為你的父親,我必須要為你的未來負責。”
林之亦無奈地搖頭,他始終覺得自己的父親在把他當作小孩子看待。而他再過一年,就要滿十八歲了。
“之亦,從你爺爺的爸爸開始,我們林家人都在從事法律工作,在珠城,我們林家可以說是法律界的權威,你爺爺還參加過人大憲法的修訂,你媽媽是珠城市人民法院迄今為止最年輕的法官。”
“而你則是珠城收費最高的律師。”
在林先生年復一年、一遍又一遍地薰陶下,林之亦怎能不對家族歷史倒背如流呢。
林先生知道兒子這是在挖苦自己,但對這些客觀事實,他也沒有過分謙虛的必要。
“所以,你只要選擇走法律這條路,想要取得成就就會比其他的職業容易很多。你要知道,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這樣幸運。而音樂的話,你當個興趣愛好容易,真的想要有所建樹,就不是爸媽能幫上你的了。”
“那我就靠自己!”
“那你說說,這段時間,你自己瞎折騰賺了多少錢?”
“我才剛開始。”林之亦嘟著嘴說到,又不知是哪個多嘴的人向林先生通風報信了。“爸爸,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暑假願意到我律師事務所來實習嗎?”
“嗯?”
“如果你能堅持滿一個月的時間,我就答應你,給你五十萬作你音樂事業的啟動資金。”
“五十萬?”林之亦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這個數字。“真的嗎?只要實習一個月?”
“爸爸這次也太低估自己了,讓他獨坐在房間,連續學習一個月都不是問題,實習一個月,又有何難?”林之亦心想。
“是的。你敢來嗎?”
“有何不敢?”
“那好,你吃完早飯到書房來,我把工作指南發給你。”
“爸爸?我是去做什麼工作啊?”對於即將第一次踏上工作崗位,林之亦的內心竟還有些激動。
“先把我們律師事務所的內部管理檔案看完了再說,不過因為你高中都還沒畢業,做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是不可能的,只能先從辦公室後勤開始。”
“那你可先得把五十萬準備好哦!”林之亦自信滿滿地說到,法律方面他還沒有怎麼學習,真讓他上手倒還有些膽怯。但後勤這種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以自己的智商那五十萬不已經是囊中之物了嗎?
“但我還有兩個要求。”
“爸,你能一次性把話說完嗎?”
“我現在可是甲方啊,你要是不願意的話,就算了。”
“您說您說。”林之亦一臉諂媚地笑到。
“第一個呢,就是如果一個月的實習結束後,負責帶教你的老師,要是給你成績不合格,就算你時間堅持到了,也無法拿到這筆錢。”
“沒問題,這是應該的。”
“第二個,就是不能告訴別人,你是我的兒子!”
“當然不會了,我可不要讓別人因為我是你的兒子而對我差別待遇。”
聽到林之亦的回答,林先生露出滿意的笑容,雖然自己的兒子比較幼稚,但在品行方面實屬優良。只希望他不要太快被現實打倒。
等到八月的第一天,他便給了林之亦一身廉價的西服,讓他跟著他一起來到了珠城國際大廈。
林先生的博海律師事務所位於六十樓大廈的三十六層,取意於六六大順。林先生和合夥人從幾間辦公室一起奮鬥到租下整層樓,期間十幾年的努力遠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
可以說,博海律師事務所是他半生心血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