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以為他會被方重勇虐待,但實際上並沒有。
對方安排的住所,是靈州城內一間守備森嚴的院落。住的也是普通廂房,還有醫官來定時換傷藥。
這顯然是賓客的待遇,而不是俘虜或者罪人。
唯獨一點不好,便是嘴巴被堵住不許拿下來(若是悄悄拿下來,被人發現就會打耳光),連吃飯上茅廁都有人盯梢。
三日之後,高尚終於看到了方重勇來這裡審問自己,本就懸著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
他是死是活,就看這一回應對如何了。
“殿下當了郡王,脾氣也大了,見到某這位熟人,想也沒想,便斬斷一臂。
將某的嘴堵住,是怕別人知道你我是舊相識麼?”
高尚壓住內心的恐懼,故作氣憤的質問道。
“成王敗寇,你的差事辦砸了,死不足惜。
現在只是斷條手臂而已,簡直人間大幸。
你不謝我手下留情,反倒是責怪我斷你一臂。
人世間恩將仇報,畏威而不懷德者,莫過於此。”
方重勇一番話,就把高尚給懟死了。
如果方重勇放他回長安,那還真是“大恩大德”,收一條胳膊作為代價,已經相當“便宜”了。
“殿下說得對,是我誤會殿下了。”
高尚沉默良久,微微點頭,深吸一口氣說道。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此刻他已經沒什麼更多的要說了。
“把你接觸過的朔方軍將領,全都寫下來給本節帥,然後你便可以回去找永王了。”
方重勇將雙手放在背後,一臉淡然說道。
“殿下竟然肯放我走?”
這下高尚徹底不淡定了!
他這次來朔方,其實已經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並不怕死。
可是如果能活,誰願意白白去死呢?
“若不是為了放你,某何故斷你一臂?”
方重勇大言不慚呵斥高尚道,理直氣壯沒有任何破綻。
事實上,當時在節度使衙門,他就是一時間沒認出高尚來,條件反射一般砍斷了高尚的胳膊。
被閹割後的高尚,整個人的氣質,都跟從前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又不自報家門,還戴著帽子,甚至被人推倒在地上,臉上滿是汙漬。
一時間誰認得出來啊!
不過話說回來,哪怕當時沒砍胳膊,方重勇到後面,也必然會從高尚身上弄下來某個“零件”。
如此一來,無論是永王李璘,又或者是基哥,都不會認為自己跟這件事有勾結了,更不會認為他跟高尚有“秘密協議”。
當然了,這也是方重勇秉持“要奮鬥就會有犧牲”的理念,辦事講求一個“公平買賣”。
哪怕我因為自身的利益放過伱,但那也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否則,將來豈不是人人都不會畏懼於我?認為我好欺負?
對某些原則,方重勇內心是非常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