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妮·普里茨克,一名來自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女性殺手,擅長的殺人手法是遠端狙擊,這次因為任務才來的美國洛杉磯,完成任務後本來應該立刻回法國的,結果在電視節目中看到了艾力克斯的叫囂。
一億美刀,可不是小數目,她現在的價格一般是殺一個人十萬美刀,這次有人出家二十萬美刀讓他來洛杉磯殺一個人。
這些相對於那一億美刀完全不是個兒,她當殺手是為了錢,有機會能賺到一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她自然不會放棄,別說一個億就是隻有一半,五千萬刀,她也能提前退休了。
但是想從警方手裡救走艾力克斯,不是她一個人能做到的,必須與別人合作。
而她找的合作物件,就是那五個突然一窩蜂鑽出來又被李斯特一連幹掉三個人的傢伙。
這五個人是個什麼貨色她也有所瞭解,但她找來這幾個人不是真心想跟這幾位分那一億的賞金,跟這五個合作完全是因為她有自信這五個人威脅不到她,她完全可以一個人獨吞獎金。
她沒想到的是自己這方還沒動手呢,已經有人搶先一步了,那就等著吧,剛好讓警察跟那幫人拼一下,最好能夠兩敗俱傷,這樣她也省事了。
其實內心裡她是不看好那幾個穿著人偶服的人能成功的,如果沒有其他安排的話只會被警方處理了。
可是她沒想到這幾個會敗的這麼快,沒辦法,機不可失她當即立斷指揮那五個配合夾擊,總不能等警察調整好了再動手。
可是她現在後悔了,除了開始打中一個發號施令的警察外,又點了幾個警察的名,但由於有車擋著只是打傷,而那個威脅最大的亞裔,就跟身上長滿了千里眼似的,瞄到他就躲,關鍵速度還快的很,根本打不到。
只有上帝和惡魔才知道她在開第一槍之前放棄了多少次機會,原本她以為自己早被那個亞裔發現了,但是現在看又不是這樣。
想不通的彭妮將一切歸結於這個亞裔的運氣實在太好,好到得換個時間再殺他,於是比爾成了出氣筒跟替罪羊……呸,按照戰場狙殺原則比爾這樣的指揮者本身就是重點關照物件,跟李斯特沒關係。
現在的情況又有了變化,五人中餘下的兩人在她狙擊槍的掩護下雖然還在試圖接近車隊,但是那些警察完全躲在車後面開槍,也不冒頭這樣就算打不準也讓人害怕呀。
而那幾個人偶的勢力居然沒能抓住機會打個左右夾擊反而被那亞裔警員鑽了空子。
她打了三槍,沒打到速度快的李斯特也沒打到被扔進店裡的手銬,她挺後悔的,不是後悔沒打中而是後悔沒忍住開了槍,那一刻她真的做不到冷靜。
沒敢多想,彭妮將自己的狙擊槍收進外表是琴盒的槍盒裡,她必須轉移位置了。
打一槍換一地才是一個狙擊手該有的風格,只不過在城市裡高樓大廈林立,條件不允許狙擊手這麼隨心所欲,但現在的情況不得不慎重啊。
尤其是那個進樓裡就不出來的亞裔小子,彭妮可沒指望那個慫的不敢跟同伴一起開槍的貨色能對付得了對方。
比爾收到李斯特的請求,沒有麻煩手下警員,而是撿起一把掉在地上的長槍拿過來,躺在地上用槍口頂著警帽自己握著槍托慢慢向上推。
剛才扔警服沒有引到狙擊手上鉤,比爾自然不會重蹈覆轍,所以才採用現在這個方法。
在他想來,雙方對峙這麼久,作為防守方想要探查一下襲擊者的方位這種心理應該不會引起懷疑。
而慢慢上升,既是利用狙擊手視覺盲點,也是給狙擊手一點發現這個“異常”的時間。
不然警員們分散的這麼開,憑什麼認為你一冒頭對方就能發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