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七月,秦國南郡安陸縣雲夢鄉。
這是一座名為“安裡”的小村邑,低矮的裡牆綿延數里,將百來戶人家保護在內,牆外是連綿稻田和成片的桑林,毗鄰村子的山丘上散落著墳土荒草。背風的位置處,兩座土墳相鄰而處,右邊那座較舊,鑲石上攀爬著一層苔蘚,左邊那座則是近日建起,堆累起來的封土新鮮而潮溼,墳頭還燃著香火的嫋嫋餘煙。
隆重的葬禮早已結束,親朋賓客陸續散去,連家中的婦孺們都趕在天黑前回家,唯獨死者的三個兒子駐足墳前,久久不肯離開。
二十幾歲的男青年名為“遬”,他是家中小弟,麻布孝服掩蓋不住臂膀壯實的肌肉,過去幾日裡,遬總是搶過所有重活,埋頭緘言與泥巴和土壤較勁,似乎這樣便能刨掉自己的悲痛,填埋心中那巨大空洞。而現在一切罷畢,遬悵然若失,只能拄著柄鋤頭,呆呆地望向遠方的夕陽,或許只有酒才能澆灌他的哀傷。
三十餘歲的男人名叫“敢”,家裡排行老二,敢性格敦厚而心細,也最早從傷心裡走出來,他有條不紊地張羅母親後事,此刻正在打理距墳數十步外的一間小廬棚,敢在裡面鋪上一層層柔軟稻草,又將塞滿麻子的枕頭放下,摺疊好厚實的被褥,檢查一遍後點點頭,他這才返回墓前,輕聲對始終長跪不起的大哥說道:
“兄長,倚廬已準備好了。”
說完後敢略微遲疑,又問:“兄長當真要在此守孝三月?”
大哥抬起頭來,額頭白色孝布上沾滿黃泥,雙目滿是通紅血絲,他名叫喜,儘管只比敢大幾歲,卻因悲傷過度而顯得蒼老,面對弟弟關切的目光,喜頷首道:“我常年在外縣為吏,後來又應徵從軍,數年未歸,嫗一直由你和小弟照料,我心中有愧。前年好不容易調回安陸,還沒來得及多向嫗盡孝,她竟就此終去……”
說到這,喜再感悲從胸中來,一時哽咽,垂下頭沙啞著嗓子說:“所以,就讓我在此多陪陪嫗罷。”
“諾。”喜是一家之主,既然他心意已決,敢沒有再勸,只擔心地問:“那此事縣君允不允?”
若在儒家浸潤已久的關東,這自然不在話下,六國儒生們極力提倡孝道,尤其按照齊、魏的標準,孝子最好披縗系絰、哭泣無時,晚上枕著土塊睡覺,白天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飢餓,非得熬到面目乾瘦、膚色黝黑若餓鬼以示哀痛之情。
可秦以耕戰律法立國,若也如此盡孝,田地裡還有幾個人埋頭耕作?徵發士卒時又有多少人得以居喪為名逃避兵役?終年運轉不停的官府又要有幾成官吏日常缺席?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政必定會混亂,故秦不取。
雖然法家也講究“孝”,但重點在於對不孝之人的懲罰。敢記得,喜曾經對他講起過一樁案子:縣城裡一位老翁到官府控訴兒子不肖,竟敢為了錢財毆打自己,喜見做兒子的情形惡劣且無悔改之心,遂按律法判處,將其子黥面,併發配至邊遠的黔中郡,下令終生不得歸鄉。
所以居喪在秦國並非義務,提倡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各復其業,人人各盡所能,縱是守孝,也不應超過三個月。敢很清楚,喜作為縣裡的“獄掾”,也即主管律令刑獄的主官,平日本就十分忙碌,這一下子守墓三月,縣令能答應嗎?
喜擦去臉上的淚痕,讓敢不必擔心。
“我已託人回去稟明縣君,縣裡的案件,也交待給諸位令史代辦。喜自從傅籍為鄉吏,又做了令史,其後從軍,二十年來但凡官府有喚,決不敢有缺,平素休沐都很少用,攢起來也夠數月了。”
喜站起身來,身形之高超過了敢和遬,足足有七尺半之軀,他仰頭望著蒼天,嘆息道:“喜碌碌半生,過去每日夾書攜墨,來去匆匆,恍惚間竟已失父喪嫗,我也是時候停下來,想一想了。”
……
喜就這樣在墓旁倚廬住了下來,除了弟弟送來飯食的時候,墳地就只剩他一個人。天已入秋,夜晚陰風嗖嗖,耳畔傳來遠山的狼嚎,久久難以入眠;清晨則被冰涼露水激醒,被褥再怎麼曬也蒙著一層水汽。
他每天的生活極其簡單,每日早晚在父母墳前稽首請安,仿若二老還在人世,再轉幾圈趕走驚擾亡者的野山羊和彩雉。這種遠離案牘勞形的日子剛開始還覺得清靜,可漸漸地就感覺時間變得十分漫長。喜不是個閒得住的人,居喪期間嚴禁酒宴聚會,里閭老友們也不好來墓地找他閒聊,於是喜只能拾起過去最愛做的事情:抄律令。
據說關東儒家擁有無數種門派流變,孔子留下的經典被他們反覆咀嚼誦讀,稱之為“經”。而秦國尊崇法家,光是大的律令門類就有十八種之多,《田律》和《倉律》是規定徵發田租和屯儲糧食的,《徭律》與《戍律》則和徭役兵役有關,《金布律》劃分各種錢帛的兌換比例,《傳食律》設定不同級別官吏出差時的伙食標準,《軍爵律》將對應秦人最關心的升爵體系……力求做到萬事萬物皆有律法可依。
律令細緻到這種程度,已是普通人難窺門徑的一門艱澀學問了。更別說位於咸陽的御史大夫還會根據需要,每年新增許多條款,再發往各郡縣。若是法吏尸位素餐,不通曉其變化,將新案子以舊律法來判,是會出大事的。
作為一名兢兢業業的秦吏,喜要求自己熟讀每一卷律令,遇到倉促發生的案子時能迅速判斷是非。而好記性不如勤動筆,他利用職務之便,抓住每一點空閒,將秦律十八種統統抄在木牘上,十幾年下來堆滿了整個書房……
時至今日,當敢給喜送來簡牘筆墨時,便能站在一旁目瞪口呆地看著喜提筆默寫律令了。
“兄長真是厲害!”敢讚歎不已,他們的父親也是吏,但兄弟三人裡唯獨喜能承父業,提筆千文。敢雖然也當了安裡裡正,管著百戶人家,但他更擅長口頭交流而遜於文辭,弟弟遬小時候只顧得貪玩,長大後連寫封家書都磕磕絆絆。
“手熟爾。”喜卻絲毫都沒感到自傲,他盯著簡牘上那一句句小篆,眉頭皺起。放在往常,抄寫律令能讓喜感到安心,不論在官場上受了多大委屈、在戰場上經受了多大的恐懼,他都能靠抄默法典平靜下來。它們如同儒書上的經緯,勾畫出秦國的秩序等級,只要依法做事,吏民就不會迷失道路,正如一位法家的老前輩說過:“法者,天下之程式,萬世之儀表。”
但這一次,哪怕抄默再多,喜的心卻久久不能平靜,畢竟法家雖指望萬物依律,可人總有些終極困境,是律法無法解決的。
比如死亡。
喜對死並不陌生,他做法吏這十餘年間,曾親自判許多人死刑,他們或罪大惡極,或死有餘辜;數年前他從徵鄴城,也曾親眼目睹秦軍與趙軍在平原上苦戰,流血染紅了漳水,那一戰死去的人何止十萬,戰後砍下的頭顱堆積得比城牆還高!這其中就有喜所統轄什伍割下的好幾顆首級,他因此升爵為“大夫”,喜還親手埋葬了隨軍的幾名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