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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是來提親的

路邊歇腳的客棧,不能和專門騰出的莊園比,十分簡陋,還不如馬車來得暖和舒服,因此文臻打算只去吃口熱飯,回頭還睡馬車。

段夫人帶著的大批護衛小廝,將客棧不大的廳堂擠得滿滿,原先的一兩桌客人都被擠到了角落裡。

燕綏嫌棄人多味兒不好,剛進來便出去了,遠遠地坐在馬車邊,一轉頭能看見文臻的地方。

文臻一個人,便和一個先來的酒客拼了桌。

隨意叫了份麵條,觀察了一下四周,文臻的注意力,很快落在自己同桌身上。

無他,這傢伙,太能喝了。

文臻進來的時候他腳下已經堆了十幾個酒罈子,文臻吃完麵條之後那罈子已經擺滿了桌子底,她快連腳都沒地方放,只好踏著酒罈坐著。

那人戴著當地人常戴的笠帽,看不清顏容,文臻只能看見他一雙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指腹有薄薄的繭,深黑的酒壺襯得指甲玉白,修剪得很整齊,很漂亮的手。

喝酒時候的姿態很好看,也並不是特意擺出來的姿勢,是一種舉手投足間自己都不自覺的剛勁優雅。

當那人終於把腳下堆滿酒罈之後,才一轉頭,下頜斜斜地支在手背,啪地拇指食指一搓,道:“小二,結賬!”

動作十分利落痛快。

文臻瞪大眼睛。

剛才,是一個響指?

古人會打響指?

還是她遇上了穿越同道?

她沉浸在這一個像響指動作的震驚中,都沒注意到那人和小二的對話,忽聽那傢伙驚道:“咦,我錢呢?我錢呢?”

一邊渾身四處摸索。

文臻托腮看著他——這套路挺溜。

那傢伙摸索了好一陣,小二的臉越拉越長,桌上的氣氛越來越尷尬,文臻笑眯眯地看著,她不尷尬。

等她看不下去摸出錢來解圍嗎?

不不不,她覺得挺好看的。

不僅不想解圍,她還笑眯眯道:“這位先生,瞧你這一身穿著打扮,也不像是喝得起這許多酒的人。啊,這酒還是長川名釀三分醉。您這是打定主意來吃霸王餐?”

小二的臉已經快要掛到肚臍眼。

四處亂摸的男子停下手,忽然抬頭對她看了看,文臻迎上一雙深邃微彎笑意如酒的眼眸。

那樣的一雙眼睛,令她見慣美男的強大心臟都不禁頓了頓。

他五官細看並不特別驚豔,眼角延展開微微細細的魚尾紋,令她看出他已經不年輕,但歲月未曾損了他的顏色,反而令他較少年們更多了幾分時光積澱的魅力風流。

他氣質並不滄桑落拓,甚至在這個年紀還存有幾分少年感,卻又令人覺得世事到他眸前便通透明白,像山間雲霧被天光照亮。

這是一個憑一個眼神便可以令人心底哆嗦的魅惑男人。

這魅惑男人正彎著眼睛盯著她,就在文臻以為他要憑藉自己的漂亮眼睛和天生氣質魅力來蠱惑她的時候,對面男人忽然壓低身子,雙手按在桌上,湊近她,悄聲道:“哎,姑娘。”

文臻笑眯眯看著他。

“借點錢,成不?”

文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