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痕……
那就證明初步判斷,非自殺死亡,是他殺。
而K與A第一次見面時,A先生在畫畫。手中拿著筆。
而A先生公司的另一個員工,也就是B女士的外遇。在B女士被其他人殺死的時候,他手中也正在拿著一支筆在畫畫。
這兩者有什麼關聯?
而這兩個員工的房間又離得如此近。
是否有巧合?
亦或者是故意的?
K說了,在他拿筆然後回來的時候用了不到兩分鐘時間,所以A先生可以初步判斷,他的妻子不是A殺的。
所以重點嫌疑人在B先生的兩名員工上。
一個是妻子的外遇,一個是與她有私人恩怨的員工。
那個A先生的兩名員工中,妻子的外遇也說了最近鬧得很僵,而且常常用名聲勒索D不要離開B。
再加上畫筆和安眠藥瓶子。
D可以說是重點嫌疑人。
再加上一系列的推動。
許輕懂了!
她在手機上打字傳送答案。
【我覺得:首先,酒店的門牌號順序不合理。所以我認為酒店門牌號被調換,證據就是k掉在A的1018房間沙發底下那隻筆。】
【我的推理:首先,A一直與k在一起,在k去拿筆,也只不過2分鐘的時間,所以他有不在場證明(前提:屍檢的死亡時間在A與K一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