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高珮看完電視劇《芳華》,把裡面黃軒飾演的主角人物,劉峰定義為好人。
因為他做夢都想去上的大學,有人更需要,他便拱手相讓。
戰友讓他帶去修的一塊手錶,太過名貴而沒有人敢修,他便自己研究後修好了。
為了給結婚的戰友省錢,他自己買了材料,親手做了兩個沙發給戰友。
南方的女戰友,不喜歡吃餃子,他就煮了掛麵給她吃。
食堂裡,煮破了沒人吃的“爛”餃子,總是他主動打來吃。
就連豬跑了,別人也是第一時間,叫他來幫忙……等等等等。
這個劉峰,竭盡全力地幫助了所有人,而大家,也很熱情地叫他活雷.鋒。
可好人總是難做!
劉峰的善良,在渾濁的背景下,顯得那麼單薄,難以支撐地活下去。
他喜歡一個文工團的女獨唱,那個叫林丁丁的姑娘。
在一次“衝動”的告白後,劉峰嘗試地擁抱了一下林丁丁,卻不幸被路過的男戰友,撞了個正著。
男戰友們看到後的第一句話是:“好哇,林丁丁,你居然敢腐蝕活雷.鋒!”
林丁丁怕這樣傳出去,自己就算跳到黃河也難以洗清了,只好向組織告發:是劉峰主動強行“觸控”她。
劉峰反覆被傳答,問話,可劉峰始終都沒有為自己辯解什麼。
高珮看到這裡的劇情,覺得很難受,又跟氣憤和無力。
過去那個時代,真的讓人好難過。
這次不大不小的“觸控事件”,成了劉峰人生的一個分水嶺。
隨後,被組織問話的劉峰,被下放了連隊,隨即參加戰爭。
在戰爭中,劉峰勇猛衝鋒,一心尋死,卻落到個終身殘疾。
之後的他,退伍還鄉,更是生活潦倒。
下放連隊前,之前受他幫助的戰友,一個都沒來相送。
轉業後的劉峰來到海口,不再是戰鬥英雄,也不再是雷鋒楷模。
他只是底層一個最不起眼,誰都可以欺負的殘疾人。
歲月漫漫,芳華剎那。
特殊的年代,劉峰的善良,只剩下卑微個體的苟延殘喘。
但影視的劇情,最後是這樣說的。
“之後的他,看起來那麼知足,那麼冷靜。”
每個人都愛劉峰,可惜卻沒人喜歡他。
正如馬男波傑克所說:
直到有一天,你看看自己的周圍,發現大家都愛你,但沒人喜歡你,那將是最孤單的感覺。
影視作品中,沒人喜歡的劉峰,他的孤獨是蝕骨的。
大家愛你,只是出於對某種身份的認同,只是自己的利益得到了維護,那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喜歡。
他們愛那個沒有缺點,沒有死角,甚至有點虛假的你,卻不喜歡偶爾有點小確喪,有七情六慾,甚至稍顯放肆的你。